The Beginning
以下符合招生范围内招生对象需要提交的材料:
第一类:户口簿、出生证及房产证、近1个月水电费缴费单据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第二类:户口簿、出生证、优待政策文件和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第三、四类:户口簿、出生证及居住证、社保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工作单位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第五类:户口簿、出生证、固定居所房产合同(协议书)、近1个月水电费缴费单据等有效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温馨提示:户口簿、居住证、房地产手续等信息提取截止时间和按规定需提供的工商、税务、社保等材料期限,计算截止日期为每年的5月30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