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湛江新中考政策征求意见稿怎么提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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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内容:新中考方案从2020年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实施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
1.录取计分科目和分值。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计分科目采用“4+3”模式,4指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4个科目,3指物史(物理+历史)、化道(化学+道德与法治)、生地(生物+地理)3个科目组。录取计分科目满分为750分,其中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体育与健康60分,物史120分,化道120分,生地90分。每个科目组包括一文一理两个科目,折算科目组成绩时,先根据这两科原始成绩的高低确定考生的高分科目和低分科目;考生的高分科目以原始成绩的特定比例计入科目组成绩;考生的低分科目要求达到合格等级,才能按照等级赋分计入科目组成绩,A(优秀) 计40分,B(良好) 和C(合格) 计原始成绩*0.5。具体如下表:
2.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普通高中学校录取采用“分数+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的办法,实行计分科目、等级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综合录取办法,将计分科目总分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择优条件;将等级科目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资格条件,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其音乐、美术、信息技术3个等级科目考试成绩要求达到合格等级;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重要依据或参考,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其综合素质评价要达到C等级。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录取不设等级科目限制条件。
3.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工作。加大职业教育方针政策、办学情况、教育成果等方面的宣传力度,让社会更全面了解职业教育。引导初中毕业生有序分流,鼓励和引导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确保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完善初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途径(含三二分段、五年一贯制),探索构建中高职(专科)招生与本科招生相衔接的培养模式。鼓励我市国家级示范性中职学校“双精准”示范专业实施自主招生、择优录取。推进我市中职学校与企业协同开展现代学徒制招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