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在报考考区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审核。请考生及时查阅报考考区发布的考试信息。
现场审核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在户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1)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
(3)毕业证书。
2.在居住地报考的考生:
(1)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居住证(需在有效期内);
(3)毕业证书;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1)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学生证(需有有效注册信息)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具体样例见附件2;
4.港澳台地区的考生:
(1)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学历(学位)证书。
选择“广州(南沙)考区” 报考日语、俄语的考生应在户籍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进行现场审核,港澳台人 员在报考地审核。
现场审核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经现场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特别提示:2020年下半年广州、深圳考区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现场审核改为网上审核。广州考区依托广州政务“穗好办”APP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采用审核材料“零现场”方式,申请人不用到现场进行材料审核,申请人完成网报后,在手机端下载并安装“穗好办”APP,进行身份认证登录后,在“教师资格”相关业务栏目,按提示步骤完成上传相关材料的操作;深圳考区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教育局网上服务窗口”(http://www.gdzwfw.gov.cn/portal/branch-hall?orgCode=007542814)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资格审核”栏目提交本人“面试审核材料”。具体详情请关注广州、深圳考区发布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