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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川中小学学籍转移办理指南(吴川市小学转学流程)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7-15 04:3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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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川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校学生学籍业务移到吴川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的改革,提高行政效率,方便学生家长办理学生学籍变动有关业务,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我局决定从2021年1月1日起,将涉及需我局审核办理的中小学生学籍业务转移到吴川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集中办理(以下简称“窗口”)。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中小学生转学审批

  (一)转学条件

  中小学生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或文件规定其他正当理由,可申请办理转学。转学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吴川市中小学生学籍业务办事指南》)。

  》》》点击查看:吴川市中小学生学籍业务办事指南

  (二)不予办理转学的情形

  1、大班额大校额的学校不宜转入;

  2、学生在休学和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各学段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小学、初中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以及高三年级不办理转学。

  (三)转学程序

  1、本市内转学:学生家长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出具《学籍基本信息表》并加盖公章。家长持已经转出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籍基本信息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转入学校申请学位。转入学校根据省市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并结合本校学位情况,在家长提交的《转学申请表》上加具接收意见。学校审核同意接收并加盖公章后,学生家长再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上述转学申请材料。

  2、从外地转入本市学校:学生家长持《转学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转入学校申请学位,转入学校根据省市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并结合本校学位情况,在家长提交的《转学申请表》上加具接收意见。学校审核同意接收并加盖公章后,学生家长再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上述转学申请材料。

  3、学生转出本市学校:家长到转入方教育主管部门办理好转学手续后,应将转学信息告知原就读学校。原就读学校对学生的转出要作好转学登记。

  (三)办理时限

  1、转入我市海滨街道、梅录街道各小学,受理时间为:每年1月18日至1月22日,8月10日至8月15日(节假日除外)。转学资格需组织相关部门核准及领导审批,在学期开学五天前作出审批意见。

  2、转入我市其他镇街(除海滨、梅录街道外)大班额大校额的小学,完全中学,受理时间为:2月21日至2月28日,8月16日至8月31日(节假日除外)。转学资格需报有关领导审批,自收件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意见。

  3、转入我市其他镇街(除海滨、梅录街道外)非大校额大班额小学、初级中学,受理时间为:2月21日至2月28日,8月16日至8月31日(节假日除外)。资料齐全,符合转学条件的即时审批。

  二、中小学生休学审批

  (一)休学条件满足下列其中一项条件的,予以审批:

  1、学生因伤病需治疗、休养的;

  2、应征入伍或出国出就读的;

  3、其他特殊原因的。

  (二)审批程序

  需要办理休学的,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申请,填写《广东省中小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并提供证明材料。因病办理休学手续的,需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或医院病历;应征入伍的凭县级人民武装部入伍通知书办理;到国(境)外就读办理休学的学生需提交出国护照、港澳台通行证、签证等有关证明;因违法犯罪经人民法院判决需服刑的学生,办理休学时须提供法院或其他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一式三份,经学校审核同意并加具意见后,再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三)注意事项

  1、学生休学每次原则上应休满一学年,特殊情况需提前复学的,休学时间不得少于一个学期。

  2、休学原则上每学段不超过两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因特殊原因可适当增加休学次数,直到年满16周岁止(特殊教育学校学生除外)。应征入伍的休学年限以服役期为准。

  3、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不保留助学金及其它待遇。

  4、因病因事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需办理休学延期手续,办理程序与办理休学相同。

  5、普通高中三年级原则上不予休学。

  (四)受理时间:每年3月1日-6月30日,9月1日-12月31日(节假日除外)

  (五)审批时限:手续完备,符合休学条件的即时审批。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补齐材料后再审批。

  三、中小学生复学审批

  (一)复学条件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以复学:

  1、因病休学病愈的。

  2、因服役、服刑休学期满的。

  (二)审批程序

  学生休学期满或休学期间要求提前复学的,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广东省中小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一式两份),学校审核同意并加具意见后,再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三)注意事项:学生复学时编入适当年级就学(不能低于休学时的年级)。

  (四)受理时间:工作日。

  (五)审批时限:手续完备,符合复学条件的即时审批。

  四、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吴川市海滨街道创业路8号星桥国际酒店三楼

  窗口名称:吴川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

  联系电话:0759-5589986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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