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笔试定于2022年4月23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管理系统(考生报名)”统一公布,考生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二)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县级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统筹考虑本地区事业单位人才需求及聘用人员基本能力水平的基础上分别划定。
(三)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人数未达1:5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合格分数线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公布。
2.资格审核。面试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考生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3.面试组织。面试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业务考核和技能测试等方式组织进行。面试具体安排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