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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始兴县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7-14 08: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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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切实维护教育公平,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有质量的教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按照依法治教、依法行政的原则,结合我县教育实际,现就做好我县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为宗旨,以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面向整体,立足大局,科学谋划,坚持义务教育公平性原则,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切实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确保所有在始兴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具有当地正式户籍的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以及符合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含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境外来粤工作人士子女,下同)。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延缓入学的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

  初中一年级(七年级)招生对象为具有当地正式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以及符合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含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境外来粤工作人士子女,下同)。

  三、招生原则

  (一)划片招生,学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

  今年我县继续实行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城区初中学校电脑派位招生的招生政策。教基一厅〔2016〕1号文已明确指出“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

  (二)坚持统筹兼顾,切实保障不同群体入学

  根据《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修订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韶参加初中升学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韶府办〔2017〕16号)等文件精神,做好随迁子女、军烈士子女、残疾儿童等不同群体的入学安排。继续坚持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合理确定入学条件,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入尽入;坚持依法依规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丹霞英才持卡人子女、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获得表彰的医务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落实教育优待政策;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

  (三)坚持科学布局,统筹做好教育资源配置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应根据省教育厅小学、初中起始年级有关班额的规定(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实行免试入学,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资格考试。

  四、义务教育学校服务范围生源认定依据

  (一)学生的常住户口应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如果学生本人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不一致,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作为确定划片的依据。

  (二)户口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监护人在片内有合法固定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少年儿童,可凭相关证明在该片内依法入学:1.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2.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3.父母双方户口都不在本县;4.孤儿。

  (三)在县城购房者,由学生监护人提供房产证,到县教育部门规划服务区学校审查登记;外市户籍需同时提交居住证。

  (四)石人嶂广晟公司驻韶国有工矿企业棚改区的棚改户,依据就近入学的招生原则,提供《广晟公司驻韶国有工矿企业棚改区改造实物安置(搬迁)协议》作为入学证明,安排到太平镇中心小学就读。

  (五)具有我县户籍在外地完成小学学业的学生需回我县就读初中的,应在6月30日之前到县教育局登记,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逾期办理者,由县教育局另行安排。

  (六)其他户口情况特殊者,在6月30日之前由学生监护人提供相关证明,由县级教育部门审查核实,核实后由县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五、招生要求

  (一)按照“两个为主”的原则切实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问题

  各公办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流动人口子女的入学问题,按照“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解决好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

  1.入学对象

  按《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流动人口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进入本省和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跨地级以上市居住的人员”。

  2.办理入学程序及要求

  流动人口子女办理入学需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监护人要有当地务工单位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二是监护人本人有合法有效的当地固定住所证明及相关材料(如申请在城区就读的则需持有当地房屋产权证明);三是持有公安部门签发的有效居住证(不含市内跨县域流动人口);四是监护人按国家规定在我县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一年以上(含一年)且还处于参保缴费状态。

  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应在2022年6月30日前办妥。符合划片条件的跨省市流动人口子女享受与当地进城务工子女同等入学待遇,同等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或收取其借读费。

  (二)切实保证残疾儿童少年按时入学

  落实国家、省、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做好残疾儿童摸底调查工作和特殊教育学校(含随班就读)招生工作。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对本区域内残疾儿童少年实施全纳教育。以融合教育为导向,采用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三)实行入学通知制度

  各校要对已登记报名的适龄儿童发放入学通知书,县城学校加盖教育股公章,乡镇学校加盖当地乡镇政府公章。

  (四)规范招生行为

  各校要严格执行市、县教育局关于规范中小学招生宣传行为的文件精神,规范招生行为。未经教育局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待外省市县来我县招生,不得提供我县学生的任何信息,更不得协助开展报名和招生工作,否则将严肃追究校长及当事人责任。

  (五)科学合理配置教师、均衡编班

  各校要根据知识结构、年龄结构、专业特长等情况合理搭配师资。分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校不得举办实验班、特长班、重点班。

  (六)加强学籍管理

  各校要严格执行转、休学审批制度,严控学生无序转学。城区小学、初中平均班额,小学超过42人、初中超过46人标准的,转入该年级的学生须经县教育局审核,统筹安排。

  (七)切实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入学工作

  农村学校要认真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安置工作,积极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要成立“关爱之家”,建立留守儿童动态监测机制和档案库,及时掌握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情况,加强自我保护、安全、法制、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

  六、报名及招生时限

  (一)小学招生

  县直小学应在2022年7月9-10日向已经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监护人发出该学生的入学通知书,其他乡镇小学由各乡镇中心小学统一填写入学通知书,在2022年7月9日前向已经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监护人发出该学生的入学通知书。

  1.乡镇小学招生:各乡镇中心小学、完小按照合理布局调整后招收本乡镇户口所在地服务区域范围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以及符合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太平镇中心小学招收本镇户籍范围内子女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2.县直小学招生:县直小学(指实验小学、逸夫小学、高峰小学、丹凤小学,下同)招收服务区域范围内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以及符合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相关证明材料按照《2022年始兴县县直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登记须知》执行。

  (二)初中招生

  具有我县户籍在外地完成小学学业的学生需回我县就读初中的,应在2022年6月30日之前到户籍所在地对应初中登记报名。逾期办理者,由县教育局另行安排。

  1.乡镇中学招生:各乡镇中学必须严格按照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招收本乡镇户口所在地服务区域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以及符合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

  2.县直初中招生:县直中学实行电脑随机排位进行招生,招收本县县直小学和太平镇学区的小学毕业生;其他非县直小学和太平镇学区的毕业生,要按照县直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于2022年6月30日前,提供相关资料到县教育局教育股进行审核登记,符合条件者参与县直中学的电脑排位招生。

  七、其他工作

  1.上交县直小学新生报名登记名册表。实验小学、逸夫小学、高峰小学、丹凤小学将《始兴县2022年县直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登记名册表》、《2022年县城小学一年级报名情况统计表》填好后,做成电子文档发送到教育股邮箱sxjyg@126.com;在调查过程中要审验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并在《2022年始兴县县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申请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上注明审核人,收集的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整理存档,以备查验。(相关表册到教育股公用邮箱下载)

  2.上交《2022年秋季中小学招生计划(学校预测)统计表》。2022年秋季中小学招生计划(学校预测)统计表由乡镇中心小学、中学,县直中小学填写,一式两份,于6月15日前报送到我局教育股。

  3.上交《2022年小学毕业生名册表》。各小学(乡镇以中心小学为主)要按班级顺序及时填写好辖区内《小学毕业生名册表》,于7月15日前一式三份(县城小学一式两份)交教育股审核并发电子档到教育股邮箱(sxjyg@126.com),由所在中心小学、初中招生学校、教育股各存一份,作为初中新生学籍备案的依据。

  4.上交《2022年韶关市始兴县小学六年级学生登记卡统计表》。各中心小学(完小由中心小学负责)收集好的《2022年韶关市小学六年级学生登记卡》(将首选民办初中的登记卡放上面)连同《2022年韶关市始兴县小学六年级学生登记卡统计表》在6月30日前一并上交教育股。(相关表册到教育股公用邮箱下载)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落实责任

  各校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严肃纪律,落实责任,确保2022年秋季招生入学工作有序推进。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要加大义务教育法的宣传力度,引导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家长依法送其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进一步完善招生入学监督工作机制,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各校在招生期间要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安排专人接受群众投诉、举报。

  县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监督电话:3311889、3330313。

  附件下载: 附件1 2022年县直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登记须知.wps

THE END

TAG:小学  子女  流动人口  监护人  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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