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根据我园实际,计划招收小班100人。
二、招生对象及范围
(一)招生对象
年龄为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
(二)招生范围
第一类招生范围:
①其法定监护人为联湖花园、洲沙雅苑安置区回迁房原居民,房产已装修好并实际入住。(原回迁房居民指在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清册名单内,凭清册协议回迁的住户。)
②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为联湖花园、洲沙雅苑安置区回迁房已装修入住居民,住户一致(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
第二类招生范围:
如第一类招生学位未满,再招收第二类幼儿。招生范围是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清城区城内北江以南的小市派出所、光明派出所或洲心派出所的户籍,法定监护人有城内北江以南合法固定住所(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三、招生工作流程
(一)发布公告
2021年8月12日起,在幼儿园门口张贴公告,并在“清城区第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和“清城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请符合报名条件的家长关注我园微信公众号,并在幼儿招生公告中点击下载、打印并填写《2021年秋季学期清城区直属公办幼儿园小班新生报名表》扫面二维码)
2021年秋季学期清城区直属公办幼儿园新生报名表(1).xls
(二)报名程序
1.第一类生报名:
2021年8月17日家长按幼儿园《招生公告》要求扫二维码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进行网上预报名;(填报时间为当天8:00——18:00 )
8月18日上午幼儿园安排教师上门现场审核资料,核查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及入住情况,请家长提前打印填写好报名表格及准备好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8月19日向社会公布第一类招生情况(在幼儿园门口公布)。
清远市清城区第二幼儿园2021年第一类新生
报名信息收集表
备注:符合我园第一类招生条件的请微信扫码填表
填表时间:8月17日8:00——18:00
2.第二类生报名:
2021年8月20日家长按幼儿园《招生公告》要求扫二维码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进行网上预报名。(填报时间为当天8:00——18:00)
8月21日幼儿园电话通知初审通过的幼儿家长入园进行现场审核资料的时间段。
8月22日幼儿家长(只限1名,无需带幼儿) 按幼儿园指定时间段到幼儿园一楼进行现场审核资料,并领取抽签号。(温馨提示:家长只能选择一所符合条件的公办幼儿园进行报名,如有多报,一经核实,将取消报名资格。)
备注:如第一类招生未满,再进行第二类招生,第二类招生预报名收集表二维码将于8月20日开通,填报时间为当天8:00——18:00 。
清远市清城区第二幼儿园2021年第二类新生报名信息收集表
备注:符合我园第二类招生条件的请微信扫码填表
填表时间:8月20日8:00——18:00
3.现场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法定监护人及幼儿户口簿(户主页、监护人页、幼儿页);
(2)法定监护人的合法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
(3)儿童出生证明;
(4)《2021年秋季学期清城区直属公办幼儿园小班新生报名表》。
(三)录取办法
1.根据符合招生条件幼儿报名情况,如果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幼儿园的招生计划人数,则按报名人数全额录取;如果报名人数多于幼儿园的招生计划人数,将由幼儿园于8月23日上午9:30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进行录取。
2.抽签地点:清城区第二幼儿园二楼活动室。
3.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现场抽签仅限抽签号为A001-A030的家长(每个号仅限1名家长入园,不携带幼儿)参加,其余家长可通过微信二维码(在抽签号下面)观看抽签活动直播。
4.2021年8月24日,幼儿园公布录取信息及注册相关要求(在幼儿园门口公布)。
四、新生注册
2021年8月26日(上午8:30—12:00),被录取的新生家长到幼儿园办理注册手续(须提供幼儿在三甲级医院体检的合格证明,建议到清远市妇幼保健院),逾期不进行注册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五、注意事项
1.防疫工作要求:家长入园须全程佩戴口罩、出示粤康码、体温检测和用消毒液清洁双手,保持1米距离排队等候,如健康有异常的,不允许进入资料审核、抽签现场。(具体以最新防疫要求为准)
2.幼儿监护人须在规定的时间进行预报名、携带相关资料到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逾期不再补充登记。幼儿监护人须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招生咨询电话
清城区第二幼儿园:0763-3888686
七、监督电话
清城区教育局监察室:0763-3331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