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免试入园的原则,规范管理,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招生计划
小班招生75人。
三、招生对象及范围
(一)招生对象
年龄为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
(二)招生范围
第一类招生范围:
①其法定监护人为凤凰春天花园回迁房原居民,房产已装修好并实际入住。(原回迁房居民指在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清册名单内,凭清册协议回迁的住户。)
②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为凤凰春天花园已装修入住居民,住户一致。(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
第二类招生范围:
如第一类招生学位未满,再招收第二类幼儿,招生范围是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清城区城内北江以南的小市派出所、光明派出所或洲心派出所的户籍,法定监护人有城内北江以南合法固定住所(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四、招生工作流程
(一)发布公告
2021年8月12日起,在清城区第三幼儿园门口张贴招生公告,并在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和“清城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请符合报名条件的家长关注“清远市清城区第三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并在幼儿园招生公告中点击下载、打印并填写《2021年秋季学期清城区直属公办幼儿园小班新生报名表》)清城区直属公办幼儿园小班新生报名表.xls
(二)报名程序
1.第一类生报名:
2021年8月17日家长根据幼儿园《招生公告》要求,扫“清城区第三幼儿园第一类2021年新生预报名信息收集表”二维码,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进行网上预报名(报名时间为8月17日当天8:00至18:00截止,逾期将不受理)。
第一类预报名二维码
8月18日幼儿园安排教师上门核查并审核资料,核查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及入住情况,请家长提前准备好《2021年秋季学期清城区直属公办幼儿园小班新生报名表》、户口本、出生证、房产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现场审核通过后,派发抽签号(双胞胎或多胞胎共用一个签号)。
8月19日公布第一类招生情况(在幼儿园门口公布)。
2.第二类生报名:(如第一类招生学位未满,将开展第二类生招生)
2021年8月20日家长根据幼儿园《招生公告》要求,扫“清城区第三幼儿园第二类2021年新生预报名信息收集表”二维码,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进行网上预报名(报名时间为8月20日当天8:00至18:00截止,逾期将不受理)。
第二类预报名二维码
8月21日幼儿园通知初审通过的幼儿家长入园进行现场审核资料的时间段。
8月22日上午8:30-12:00家长(只限1名,无需带幼儿)按照幼儿园指定报名时间段到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资料。现场审核通过后,家长领取抽签号(双胞胎或多胞胎共用一个签号)。
(温馨提示:家长只能选择一所符合条件的公办幼儿园进行报名,如有多报,一经核实,将取消报名资格。)
3.现场审核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法定监护人及幼儿户口簿;
(2)法定监护人的合法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凤凰春天花园小区回迁房原居民必须提供清册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
(3)儿童出生证明;
(4)《2021年秋季学期清城区直属公办幼儿园小班新生报名表》。(请在报名表上粘贴幼儿红底一寸照片)
(三)录取办法
1.根据符合招生条件幼儿的报名情况,若第一类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人数,则直接录取;若多于招生计划人数将会在8月23日上午9:30采取现场抽签形式确定招生对象。
2.如第一类招生学位未满,再把剩余学位招收第二类幼儿。若第二类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剩余学位人数,则直接录取;若多于剩余学位人数将会在8月23日上午9:30采取现场抽签形式确定招生对象。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现场抽签仅限抽签号为001-030的家长(每个号仅限1名家长入园,不携带幼儿)参加,其余家长可通过微信二维码观看抽签活动直播。
3.2021年8月24日,幼儿园公布录取信息及注册相关要求(在幼儿园门口公布)。
(四)新生注册
注册时间:2021年8月26日(上午8:30—12:00),被录取的新生家长根据幼儿园注册相关要求按时到幼儿园办理注册手续(须提供幼儿在三甲级医院体检的合格证明,建议到清远市妇幼保健院,因我园在园幼儿年度体检是在该院进行,幼儿在园期间可追踪身体发育及健康状况),逾期不进行注册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五、防疫要求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参加现场报名、现场抽签、注册的家长(仅限1名,不需携带幼儿)入园须全程佩戴口罩、出示粤康码、体温检测和用消毒液清洁双手,保持1米距离排队等候,如健康有异常的,不允许进入资料审核、抽签和注册现场。
六、咨询电话
清城区第三幼儿园:0763-3556240
七、监督电话
清城区教育局监察室:0763-3331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