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免试入园的原则,规范管理,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招生计划
小班100人
三、招生对象及范围
(一)招生对象:
年龄为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
(二)招生范围:
第一类招生范围:幼儿及其监护人为鹏翔四季尚璟小区已装修入住居民,住户一致。(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
第二类招生范围:如第一类招生学位未满,再招收第二类幼儿。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清城区新城片区户籍(户口所在地为小市派出所、光明派出所或洲心派出所),法定监护人拥有城内北江以南合法固定住所,住户一致。(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
四、招生工作流程
(一)发布公告
2021年8月12日起,在幼儿园门口张贴公告,并在“清远市清城区凤翔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和“清城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请符合报名条件的家长点击小程序下载、打印并填写《2021年秋季学期清城区直属公办幼儿园小班新生报名表》)
(二)报名程序
1. 第一类生报名:
2021年8月17日家长根据幼儿园《招生公告》要求进行网上预报名;8月18日幼儿园安排教师上门核查并审核资料;8月19日幼儿园向社会公布第一类招生情况。
(填报时间为8月17日8:00至18:00,当天18:00后截止填报,逾期将不受理)。
2. 第二类生报名:
如第一类招生学位未满,再招收第二类幼儿。2021年8月20日8时至18时家长根据幼儿园《招生公告》要求进行网上预报名,8月21日幼儿园通知初审通过的幼儿家长入园进行现场审核资料的时间段,8月22日幼儿家长(只限1名,无需带幼儿)按幼儿园指定报名时间段到幼儿园报名地点进行现场审核资料,并领取签号。(温馨提示:家长只能选择一所符合条件的公办幼儿园进行报名,如有多报,一经核实,将取消报名资格。)
(填报时间为8月20日8:00至18:00,当天18:00后截止填报,逾期将不受理)。
3.报名地点:清城区凤翔大道凤翔幼儿园(凤翔小学旁)
4.现场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法定监护人及幼儿户口簿;
(2)法定监护人的合法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
(3)幼儿出生证明;
(4)《2021年秋季学期清城区直属公办幼儿园小班新生报名表》。
5.现场审核通过后,家长可获取报名幼儿的抽签号(双胞胎或多胞胎共用一个签号)
(三)录取办法
1.根据符合招生条件幼儿的报名情况,如果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幼儿园的招生计划人数,则按报名人数全额录取;如果报名人数多于幼儿园的招生计划人数,幼儿园将于8月23日下午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进行录取。
抽签地点:凤翔幼儿园三楼音体活动室
根据防疫工作要求,现场抽签仅限抽签号为001-030的家长(每个号仅限1名家长入园,不携带幼儿)参加,其余家长可通过微信二维码(在抽签号背面)扫码观看抽签活动直播。
2.2021年8月24日至25日,幼儿园公布录取信息及注册相关要求。
(四)新生注册
1.2021年8月26日(上午8:30—12:00),被录取的新生家长(限1名家长进园,不携带幼儿)根据幼儿园注册相关要求到幼儿园办理注册手续,逾期不进行注册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2.注册须提供资料(建议家长提前准备)
①幼儿入园前体检的合格证明(需前往三甲级医院,如:清远市人民医院或清远市妇幼保健院)原件及复印件;
②《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收费标准:保教费收费标准按清城区直属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幼儿园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制定应急预案,加强防疫工作。家长入园须全程佩戴口罩、出示粤康码、行程卡、体温检测和用消毒液清洁双手,保持1米距离排队等候,如健康状况有异常的,不允许进入资料审核、抽签现场。具体以最新防疫要求为准。
(二)幼儿监护人须在规定的时间进行预报名、携带相关资料到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逾期不再补充登记。幼儿监护人须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严肃招生纪律。参与招生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严禁有权钱交易或借招生牟取私利行为,如有违反将追究相关责任。
六、咨询电话
清城区凤翔幼儿园:
0763-3988212
七、监督电话
清城区教育局监察室:
0763-3331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