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免试入园的原则,规范管理,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招生计划
小班75人
三、招生对象及范围
(一)招生对象
年龄为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
(二)招生范围
第一类招生范围: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为碧桂园江与峸二期小区已装修入住居民,住户一致。(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
第二类招生范围:如第一类招生人数未满,再招收第二类幼儿。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清城区旧城片区户籍(户口所在地为东城派出所、上廓派出所、下廓派出所或松岗派出所),法定监护人拥有城内北江以北合法固定住所,住户一致。(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
四、招生工作流程
(一)发布公告
2021年8月12日起,在清城区清飞幼儿园门口张贴公告,并在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和“清城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请符合报名条件的家长关注“清城区清飞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并在幼儿园招生公告中点击下载、打印并填写《2021年秋季学期清城区直属公办幼儿园小班新生报名表》)
(二)报名程序
1.第一类生报名:2021年8月17日家长按各幼儿园《招生公告》要求,扫“清城区清飞幼儿园2021年秋季学期小区配套园第一类招生预报名信息收集表”二维码,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进行网上预报名。通过审核后,幼儿园安排教师上门核查并审核报名资料。
(填报时间8月17日8:00至18:00,当天18:00后截止填报,逾期将不受理)
第一类招生预报名二维码
8月18日幼儿园安排教师上门核查并审核报名资料,核查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及入住情况,请家长提前准备好《2021年秋季学期清城区直属公办幼儿园小班新生报名表》、户口本、出生证、房产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8月19日向社会公布小区配套园第一类招生情况(在幼儿园门口公布)。
2.第二类生报名:(如第一类招生学位未满,将开展第二类生招生)
2021年8月20日家长根据幼儿园《招生公告》要求,扫“清城区清飞幼儿园2021年秋季学期小区配套园第二类招生预报名信息收集表”二维码,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进行网上预报名。
(填报时间8月20日8:00至18:00,当天18:00后截止填报,逾期将不受理)
第二类招生预报名二维码
8月21日幼儿园通知初审通过的幼儿家长入园进行现场审核资料的时间段。8月22日上午8:30-12:00家长(只限1名,无需带幼儿)按照幼儿园指定报名时间段到幼儿园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资料。现场审核通过后,家长领取抽签号(双胞胎或多胞胎共用一个签号)。
(温馨提示:家长只能选择一所符合条件的公办幼儿园进行报名,如有多报,一经核实,将取消报名资格。)
3.现场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法定监护人及幼儿户口簿;
(2)法定监护人的合法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
(3)儿童出生证明;
(4)《2021年秋季学期清城区直属公办幼儿园小班新生报名表》。(请在报名表上粘贴幼儿红底一寸照片)
(三)录取办法
1.根据符合招生条件幼儿的报名情况,如果第一类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幼儿园的招生计划人数,则按报名人数全额录取;如果第一类报名人数多于幼儿园的招生计划人数,将由清飞幼儿园于8月24日上午9:30分到指定抽签点,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进行录取。
2.如第一类招生学位未满,再把剩余学位招收第二类幼儿。若第二类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剩余学位人数,则直接录取;若多于剩余学位人数将会在8月24日上午9:30采取现场抽签形式确定招生对象。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现场抽签仅限抽签号为001-030的家长(每个号仅限1名家长凭抽签号入现场抽签,不携带幼儿)参加,其余家长可通过微信二维码观看抽签活动直播。3.2021年8月24日至25日,清飞幼儿园公布录取信息及注册相关要求(在幼儿园门口公布)。
(四)新生注册
1.注册时间:2021年8月26日(上午8:30—12:00),被录取的新生家长根据清飞幼儿园注册相关要求到清飞幼儿园指定地点办理注册手续,逾期不进行注册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2.注册资料:(建议家长提前准备)(1)注册须提供幼儿在三甲级医院体检的合格证明原件。(建议到清远市妇幼保健院体检,因我园在园幼儿年度体检是在该院进行,幼儿在园期间可追踪身体发育及健康状况。)(2)《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收费标准:保教费收费标准按清城区直属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执行。
(五)新生报名、抽签、注册地址
清远市清城区清飞小学: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J26号区(保利天汇项目以东、江与峸项目以南的东城街清飞路旁地块)
五、招生注意事项
(一)防疫工作要求:家长入校园须全程佩戴口罩、出示粤康绿码及近14天的行程卡、体温检测和用消毒液清洁双手,保持1米距离排队等候,如健康有异常的,不允许进入资料审核、抽签现场。同时,幼儿园要注意做好场所的消毒等防控工作。具体以最新防疫要求为准。
(二)幼儿监护人须在规定的时间进行预报名、携带相关资料到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逾期不再补充登记。幼儿监护人须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咨询电话
清城区清飞幼儿园电话:0763-3999228
七、监督电话
清城区教育局监察室:0763-3331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