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
小班75人。
招生对象及范围
(一)招生对象
年龄为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
(二)招生范围
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清城区旧城片区户籍(户口所在地为上廓派出所、下廓派出所、松岗派出所或东城派出所),法定监护人拥有城内北江以北合法固定住所(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招生工作流程
(一)发布公告
2021年8月12日起,在幼儿园门口张贴公告,并在“清远市清城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和“清城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请符合报名条件的家长扫描下载、打印并填写《2021年秋季学期清城区直属公办幼儿园小班新生报名表》)
(二)报名程序
1. 网上预报名。2021年8月20日,家长识别以下二维码进行网上预报名:(注意:家长只能选择一所符合条件的公办幼儿园进行报名,如有多报,一经核实,将取消报名资格。)
温馨提示:预报名信息收集表仅限于2021年8月20日8:00-18:00开放填写。
网上预报名需上传以下原件资料的图片,请家长提前做好准备:
(1)儿童出生证明;
(2)法定监护人、幼儿户口簿(户口簿首页、法定监护人页、幼儿页);
(3)法定监护人的合法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如购房合同则需要有房屋产权所有人及住房地址页和盖章页)。
2.资料审核情况通报。2021年8月21日,幼儿园电话通知监护人,是否通过资料审核以及入园进行现场审核资料的时间段。(请准确填写法定监护人电话号码1-2个。)
3.现场审核资料。2021年8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家长(只限1名,无需带幼儿)按指定的时间段到幼儿园现场审核资料,并领取签号(双胞胎或多胞胎共用一个签号)。
现场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2021年秋季学期清城区直属公办幼儿园小班新生报名表》(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好);
(2)法定监护人及幼儿户口簿(需复印首页、户主页、法定监护人页、幼儿页);
(3)法定监护人的合法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
(4)儿童出生证明。
(三)录取办法
1.直接录取:如果符合招生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幼儿园的招生计划人数,则按报名人数全额录取。
2.抽签录取:如果符合招生条件的报名人数多于幼儿园的招生计划人数,将于8月23日下午15:00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进行录取。
抽签地点:清城区实验幼儿园五楼多媒体室。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现场抽签仅限抽签号为001-030的家长(每个号仅限1名家长入园,不携带幼儿)参加,其余家长可通过二维码(在抽签号背面)观看抽签活动直播。
(四)公布新生名单
2021年8月24日,在幼儿园门口公布录取信息及注册相关要求。
(五)新生注册
2021年8月26日(上午8:00—12:00),被录取的新生家长根据幼儿园注册相关要求,按指定时间段到幼儿园办理注册手续。须提供幼儿在三甲级医院体检的合格证明(建议到清远市妇幼保健院体检),逾期不进行注册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