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端州区公办学校入学的,必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
1、居住条件、
2、稳定职业条件
3、户籍条件
凡在端州区居住半年以上、有合法稳定职业和稳定收入来源的外来人员,其年满6至15周岁、有正常学习能力的非端州区户籍随迁子女具有积分资格,可以通过积分方式,申请入读其父母或者监护人居住地就近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
居住条件提交材料:端州户籍的申请人提供户籍证明;肇庆市外户籍的申请人提供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出具的居住证;端州区外肇庆市内户籍的申请人提供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或住所地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稳定职业条件须提交材料:申请人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即有当年报名月份往回推算的连续6个月以上的端州区[含端州区内的广东省直、肇庆市直单位]养老保险(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当年报名月份往回推算的连续6个月以上的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
符合户籍条件须提交材料:申请人及儿童的户籍证明。申请入读小学的还需提供儿童的出生证和免疫证。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