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广宁县幼升小2021年招生办法
【备注:21年政策仅为参考,以教育局最新发布为准】
一、招生原则
实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坚持划区招生、计分入学、统筹安排的原则,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地实施县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招生实施办法
(一)招生对象
1.公办小学:户籍在县城区小学招生区域(含符合政策照顾人员)和符合《广宁县城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一年级计分办法》条件且达到入围分数线的,年龄满六岁半(2015 年 2月 28 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民办小学:原则上面向全县区域招生,向县外区域招生控制在招生计划的 30%以内,具体见学校招生方案。
(二)县城区小学招生计划
(三)县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区域:根据县城区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办学规模、户籍住址、交通状况等因素,在往年招生方案的基础上,结合街道、社区、路段、楼盘开发等情况作适当的调整(详见《2021 年广宁县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区域划分》)。
三、招生工作安排 县城区公办小学报名和注册时间统一,分两批进行。
(一)第一批适龄儿童
1.报名和注册时间:报名时间为 6 月 19 日,注册时间为 6月 26 日。
2.招生对象
(1)户籍在县城区小学招生区域的适龄儿童。
(2)符合政策性照顾的适龄儿童(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到居住地招生区域学校报名)。
政策性照顾对象包括:
①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适龄子女(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
②符合条件的公安战线适龄子女(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③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适龄子女(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④父或母属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适龄子女。
⑤海外华侨、港澳台户籍的适龄子女。
⑥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
3.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未入户的需提供出生证等相关佐证,户籍新迁入的截止 2021 年 5 月 31 日)。属政策性照顾的需提供有效的证件或相关材料。
(2)小孩免疫证明。
(3)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4 张。
4.说明
(1)若户籍在县中心城区,因建房或购房不在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只允许选择其中一所小学报名,不得多校报名。
(2)若第一批报名人数超出了招生计划时,学校要报县教育局统筹协调解决,并及时公布报名情况,指引第二批的学生家长带子女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报名。
(二)第二批适龄儿童
1.报名和注册时间:报名时间为 7 月 3 日,计分情况公示时间为 7 月 12 日至 7 月 16 日(5 天),注册时间为 7 月 17日。
2.招生对象:符合《广宁县城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计分办法》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对象按计分总分值的高低确定,并划定入围分数线,招生名单由学校向社会公布。
3.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计分入学申请表。
(2)计分的佐证材料。
4.注册时需提供的资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小孩免疫证明。
(3)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4 张。
请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带齐相关资料,携带适龄子女到招生区域学校报名和注册,逾期原则上不再受理,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广宁县钱学森学校(民办)报名和注册时间与公办小学同步,具体见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有意愿报读的,家长可带子女到学校咨询报名。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学校要高度重视、成立工作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依法依规开展招生工作,并参照本方案,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本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二)做好招生宣传引导工作。县城区小学、幼儿园要加大招生宣传力度,通过微信群、招生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让招生信息家喻户晓;要认真做好有关入学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咨询等工作。县城区幼儿园还要分批分类做好入读小学一年级幼儿家长的指引,指导幼儿家长按时间、要求填好相关申请表格,备好相关佐证材料到居住地所属招生区域的小学报名。
(三)规范办学保障教育公平。严格执行义务教育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本校招生区域内符合条件的每一个适龄儿童— 7 —入学,不得对新生入学进行任何形式的面试、笔试,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学生入学。严禁分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违规行为。广宁县钱学森学校(民办)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或抽签方式确定招生名单,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妥善安排适龄残疾儿童入学,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普通教育接受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切实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障教育公平。
(四)各施其责确保工作落实。一是要安排人员做好学生报名、注册的咨询、指引等服务。二是要安排熟悉业务的人员做好报名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汇总工作。各校要认真审核报名的证明材料,防止出现资料造假、冒名顶替等现象,做到公平公正。凡发现一人在多校报名及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报名资格。三是要及时将第一批、第二批报名注册的名单、人数以及统计情况按时报县教育局。四是每批次招生完成后,各招生学校要在本校显眼位置公布招生情况,确保招生工作阳光透明。
五、其它事项
(一)其他未有学位的适龄儿童,自行到周边学位的学校(聚和小学、小迳小学、黄盆小学、星平小学和黄坪小学等)或回户籍地学校报名。
(二)招生工作方案及入学计分办法张贴在县城区小学门— 8 —前,并在“广宁县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公布,供关注了解。请家长按照县教育局招生工作方案发布的报名办法,通过正规程序、正当渠道到招生学校报名,预防不法机构或个人以帮忙安排学位为名骗取财物,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家长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服从学校管理,佩戴口罩,保持 1 米以上的距离,预防扎堆,文明有序进入校园报名和注册。
(四)计分申请表格可到幼儿就读的县城区幼儿园或招生学校领取。如有疑问可直接向幼儿园、招生学校或县教育局咨询。
咨询电话:第一小学(8622783),广宁红军小学(8632657),第三小学(8632658),第四小学(8631877),第五小学(8831854),第六小学(8663097),第七小学(8662909),城东学校(8781888),南街街道中心小学(8672766),广宁县钱学森学校(8832333),县教育局(8623047)。
(五)2021 年城东学校注册地点设在县体育中心(西门)广宁县城东学校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