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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县2021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7-08 21:27:56
The Beginning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中小学招生行为,做好小学、初中、高中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切实保障我县适龄儿童享受义务教育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惠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1 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惠市教基〔2021〕11 号) 、《惠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1 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惠市教基〔2021〕1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对象

  1.具有博罗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非惠州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已办理我县的居住证,且在我县纳税或缴交社保。

  3.符合《惠州市中小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与港澳台学生管理办法》(惠市教[2019]303 号)所列条件的国际人士和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

  招生原则

  (一)分级管理的原则

  县教育局负责统筹管理和协调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各学校负责组织实施本校及辖区内面上小学和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

  (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依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及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划定招生区域,以适龄儿童户籍(2021年7月12日前入户)地址和实际居住地址为依据,实行免试相对就近入学;面上公办小学原则上以村为区域,就近入学,公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不得跨县(区)招生。

  (三)按计划招生的原则

  全县中小学校严格按照县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不得随意扩大招生规模,不得随意扩大班额。高中招生严格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1 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执行,普通高中学校严禁跨地市招生、严禁招收择校生、严禁招收挂读生和变相招收“借读生”、严禁空挂学籍。各学校凡是超出招生计划的,必须先报县教育局审批,教育局同意后方能招生。否则,所招学生不能取得学籍,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招生办法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分四批次进行:

  (一)罗阳第三中学、罗阳第七小学户籍学生,报名时间:6月1-2日;

  (二)公办学校户籍学生(罗阳第三中学、罗阳第七小学除外),报名时间:7月 13-14日;

  (三)随迁子女积分入读公办学校,报名时间:6月20-30日;

  (四)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网上信息采集时间:6月10-20日;网上填报志愿时间:(2021年6月11日-26日);统一摇号时间:6月28-30日;报名注册时间:7月5-7日。

  小学一年级

  (一)户籍生报名时间和地点。罗阳第七小学报名时间为6月1-2日;报名地点设在罗阳第六小学;其它学校报名时间为7月13-14日两天,报名地点设在各学校内。

  (二)户籍生(指户口簿的户主是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报名手续及有关规定。凡户籍在我县年满6周岁(以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为时间界定,含8月 31日)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学区所属学校办理报名入学手续。报名时须填写《博罗县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表》(附件 2)。

  学区内适龄儿童办理入学报名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并上交复印件:

  1.适龄儿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3.儿童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三)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有关规定及报名手续。按《博罗县 2021年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实施方案》(附件 1)要求办理报名手续。

  初中一年级

  (一)户籍生报名时间和地点。罗阳第三中学报名时间为6月1-2日;报名地点设在罗阳第六小学;其它学校报名时间为7月13-14日两天,报名地点设在各学校内。

  (二)报名手续及有关规定。

  1.博罗县城户籍小学毕业生根据学区划分情况,凭当年《博罗县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户口簿(原件)到学区内学校报名。2.各镇(街、管委会)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凭户口簿到所在镇(街、管委会)学区中学报名。报名时须填写《博罗县初中一年级新生报名表》(附件 3)。

  (三)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有关规定及报名手续。按《博罗县 2021 年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实施方案》(附件 1)要求办理报名手续。

  高中一年级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按高中录取通知书,报名地点设在各学校内。

  (二)报名手续及有关规定。见高中录取通知书。

  民办学校招生

  (一)根据惠州市教育局《民办学校义务教育招生指导意见》规定:本地户籍生源地的界定以户口簿为依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生源地的界定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为依据。今年,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要办理学校所在县(区)的居住证,且在当地纳税或缴交社保。

  (二)严格按核准登记的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和经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要按照招生有关工作要求,规范招生和收费行为,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招收未年满六周岁儿童(以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为时间界定,含8月31 日)。凡招收未年满六周岁儿童的学校,所招学生将不能取得学籍。

  (三)各类招生简章(公告)及宣传资料须经县教育局审核备案后方能发布。招生简章(公告)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招生范围)、报名程序、录取办法、收费标准等。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四)民办学校招生实行网上统一报名,学生及家长可在“博罗县招生报名管理系统”通过电脑或手机在网上报名(详见附件 6), 分网上信息采集和填报志愿两个阶段进行。“博罗县招生报名管理系统”6月10日上午 9:00 正式开放注册报名,6月20日下午6:00关闭。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由县教育局统一摇号录取。

  1.网上信息采集阶段(2021年6月10 日-20日),学生(家长)根据采集系统的要求,据实填报、上传所需资料信息,并等待核验。

  (1)县内户籍学生需上传的资料:法定监护人及学生户口簿信息。

  (2)县外市内户籍学生需上传的资料:法定监护人及学生户口簿信息。

  (3)市外户籍学生需上传的资料:法定监护人及学生户口簿信息、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在本县纳税或缴交社保证明。

  2.网上填报志愿阶段(2021 年 6 月 11 日-26 日),通过县教育局核验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家长)会收到有关志愿填报的信息(家长须提供有效移动电话号码),学生(家长)根据信息提示进行志愿填报操作,可选择填报 1 至 2 所民办学校。没有收到有关志愿填报的信息的家长可登录“博罗县招生报名管理系统”查看详情。因提交虚假证件信息导致影响报名或不能参加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责任由家长自负;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报有关部门追究相应责任。

  (五)录取方式

  1.民办学校招生录取采用分批次直接录取与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相结合的办法。录取顺序:本校教职员工及该校举办者的子女——本校小学直升初中的学生——本县学生——本市外县学生或市外学生。当某批次剩余学位不能满足某批次报名人数直接录取时,则对某批次报名学生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后面批次不再有参加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机会)。

  2.网上填报志愿结束后,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具体摇号录取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实施。对于报名人数在招生计划数之内的民办学校,待摇号工作完成后,由民办学校直接录取,并将录取名单报县教育局审核。

  3.需要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民办学校,由县教育局统一安排摇号时间,在同一地点进行。

  (六)结果发布

  1.电脑随机摇号工作结束后 6 小时内,各民办学校在本校官网(官微)上公布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结果,并告知被录取的学生需在结果公布之日起 3 天内完成缴费注册,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入读。

  2.民办学校须在被摇号录取学生完成缴费注册后的两天内,将已注册的学生名单上报县教育局。如果未注册学生数超过摇号指标的 20%或者超过 100 人,将实行二次摇号。摇号对象为摇号系统内剩余的已报名该学校的学生。

  (七)补录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由县教育局组织补录。

  (八)适龄儿童少年可以自愿选择报读民办学校。

  其他年级

  (一)罗阳第七小学、罗阳第三中学其它年级的户籍生,如需转回就读的,请于 6月1-2日带户口簿(原件)到罗阳第六小学登记,县教育局将根据登记人数规划设置年级及班数。

  (二)招收插班生时,不得成建制招收学生。其他年级扩容增加班级必须报县教育局批准,教育局同意后,方能招收学生。否则视为违规招生,将严肃处理。

  (三)凡是超班额的(小学超出45人,初中超出50人),原则上不再办理转入手续。

  (四)需要转学插班的学生,需根据《关于印发<博罗县中小学学生转学办理指引>的通知》(博教〔2021〕55 号)办理。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要求,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公民办学校原则上春季学期不转学。

  招生期间,县教育局将开设监督投诉电话,接受学校、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投诉电话:6292146、6297748。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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