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随迁子女入学申请公办学校学位指南
申请对象
1、申请一年级对象:2022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未取得小学学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2、申请七年级对象:符合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申请条件
非惠东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非惠州市户籍的,监护人需持有惠东县有效居住证,并连续参加惠东县基本养老保险满3个月以上;其监护人惠州市内惠东县外户籍的,监护人需连续参加惠东县基本养老保险满3个月以上。
基本养老保险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5月31日止,从2022年5月31日向前推满3个月以上(即包含2022年3、4、5月三个月在内)。
申请及录取办法
1.申请批次
第二批:申请住所所属服务范围学校学位,非申请学校所在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即积分生)。
2.申请方式
每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选择申请1所住所所属服务范围公办学校学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到相关学校。
3.录取办法
学校安排第一批符合条件的户籍生和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入学后,根据剩余学位,对第二批申请积分入学随迁子女按照积分由高到低录取,录满则止。对积分不够未能被申请学校录取的随迁子女,可选择到惠东县内民办学校或其他地区学校申请入学。
具体申请及录取办法详见下来发布的《惠东县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申请材料
申请住所所属服务范围学校学位,非申请学校所在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积分生)
(1)申请一年级提交材料:
①适龄儿童户口簿,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
②住房保障材料;
③非惠东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非惠州市户籍的,需提交居住证和惠东县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其监护人惠州市内惠东县外户籍的,需提交惠东县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清单;
④其他积分入学相关材料(详见下来发布的《惠东县2022年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工作实施细则》,下同)。(点击回看2021年的材料,2022年材料更新中)。
(2)申请七年级提交材料:
①小学毕业生户口簿,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
②住房保障材料;
③非惠东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非惠州市户籍的,需提交居住证和惠东县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其监护人惠州市内惠东县外户籍的,需提交惠东县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清单;
④《学籍基本信息表》;
⑤其他积分入学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