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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惠阳区中小学招生指南(惠阳区公办小学报名时间)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7-08 07:14:48
The Beginning

  一、招生原则

  (一)免试就近原则。

  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坚持“划片区、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入学”原则,在核准的招生计划与招生范围内招生。

  (二)户房优先原则。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分配坚持“以户籍和实际居住地为主”原则,保障本区每位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均具有一个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公办学位,保障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含非本镇、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下同)积分入学。

  (三)公开公平原则。全面推行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招生宣传引导和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计划

  2019年秋季学期,我区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19580人(公办生11680人、民办生7900人),初中七年级计划招生16350人(公办生9550人、民办生6800人)。一年级班额原则上控制在50人以内,七年级班额原则上控制在55人以内。

  点击查看惠阳各学校招生指标(人数)

  三、招生对象和要求

  (一)招生对象

  1、一年级入学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此日及之前出生),已取得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不在招生范围内;

  2、七年级入学对象为六年级毕业生(含返乡就读适龄少年),已取得初中学籍的适龄少年不在招生范围内;特殊学校的入学对象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二)相关入学材料要求

  1、一年级新生须提供《惠州市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本人户口本、父母(或本人)房产证(不动产证)等到居住地所属学区的学校提交申请资料;

  2、七年级新生须提供本人户口本、《学籍基本信息表》(加盖学校公章)、父母(或本人)房产证(不动产证)等到居住地所属学区的学校提交申请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学区划分

  

  

  五、招生批次

  第一批:所属学区范围内拥有户籍且父母(或本人)拥有房产证(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二批:所属学区范围内拥有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三批:所属学区范围内父母(或本人)拥有房产证(不动产证)且户籍在本镇(街道)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四批:非本镇(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此批对象须参加“积分入学”)

  五、申请时间、地点及方式

  

  注:第一、二、三批申请对象由监护人带相关资料到申请学校,由学校教师协助登录网上系统申报,监护人核对《2019年惠阳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申请表》准确无误后签名确认。监护人可以在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iyang.gov.cn)登录“惠阳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申报情况和审核结果。

  六、招生方式和录取方式

  注: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一致,同步招生

  1.各学校按照区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先招收第一批适龄儿童、少年。

  2.学校招收第一批适龄儿童、少年后有剩余学位,启动程序招收第二批适龄儿童、少年。若申请学生数少于该学校剩余学位,学校应如数录取;申请学生数超过剩余学位,按照户籍取得的时间先后顺序予以录取,未录取者由区教育局统筹调配到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3.学校招收第二批适龄儿童、少年后,尚有剩余学位,启动程序招收第三批适龄儿童、少年。若申请学生数少于该学校剩余学位,学校应如数录取;申请学生数超过剩余学位,按照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时间先后顺序予以录取,未录取者由区教育局统筹调配到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4.第一、二、三批补申请。第一、二、三批错过申请时间的须提供相关的证件资料到居住地所属学区的学校提交申请资料,补申请的适龄儿童、少年的信息由受理资料的学校如实录入申请系统,审核通过的予以统筹安排到居住地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5.政策性照顾对象

  政策性照顾对象于2019年6月14—15日携带有关证件资料到居住地所属学区的公办学校提交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实后由区教育局或各镇街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到居住地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1)在我区投资或就业或与本地户籍配偶团聚并长期居住的国际人士和港澳台人士申请随迁子女入读我区公办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的,需提交以下相关材料:①国际学生本人和父母一方的护照、有效居留证件;②港澳学生本人和父母一方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③台湾学生本人和父母一方的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④在我区投资或就职或与本地户籍配偶团聚并长期居住的相关信息材料。

  (2)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和驻瑞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户籍登记在集体户的军转干部子女入学根据相关政策执行。

  (3)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入学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4)符合其他政策法规照顾的对象,按有关规定执行。

  6.各学校按上述程序招录前三批(含补录批)及政策性照顾的适龄儿童、少年后,尚有剩余学位,采取网上公开统一接受申请,独立组织实施“积分入学”方式招收第四批适龄儿童、少年。6月19日,公布各公办学校“积分入学招生指标”,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www.huiyang.gov.cn)和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惠阳区教育局页面通知公告栏目(http://zwgk.huiyang.gov.cn)、“惠阳教育”微信公众号、学校公示栏均可查询。

  点击查看2019惠阳区积分入学政策解读

THE END

TAG:惠阳  学校  户籍  少年  适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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