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惠州市教育局《民办学校义务教育招生指导意见》及相关文件规定,我县民办学校起始年级基本入读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户口在博罗县辖区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户口属于县外市内或非惠州市户口的适龄随迁子女入读条件按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分以下三种情况:
1.其父母或监护人户口在我县的,提供惠州市范围内社保;
2.其父母或监护人户口属于县外市内的,提供在我县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或提供惠州市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证明且在我县有房产的证明。
3.其父母或监护人户口在惠州市以外,按其所有房产信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①其父母或监护人在我县有房产的,需提供惠州市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和我县居住证;
②其父母或监护人在我县没有房产的,需提供在我县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和在惠州市范围内的居住证。
二、惠州市民办学校校内直升基本条件
凡现在我市民办学校就读六年级的学生(以学籍为准),符合下列条件可参加直升(超出招生计划数的要摇号):
(一)户口在惠州市的学生,可直接参加校内直升。
(二)户口在惠州市外的学生,按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分两种情况:
1.户口在惠州市的,提供惠州市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证明;
2.户口在惠州市以外的,提供在惠州市范围内的居住证和在惠州市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
三、严格按核准登记的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和经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要按照招生有关工作要求,规范招生和收费行为,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招收未年满六周岁儿童。凡招收未年满六周岁儿童的学校,所招学生将不能取得学籍。
四、各类招生简章(公告)及宣传资料须经县教育局审核备案后方能发布。招生简章(公告)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招生范围)、报名程序、录取办法、收费标准等。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五、民办学校招生实行网上统一报名,学生及家长可在“博罗县民办学校招生报名管理系统”通过电脑或手机在网上报名,分网上信息采集和填报志愿两个阶段进行。“博罗县民办学校招生报名管理系统”6月16日上午9:00正式开放注册报名,6月26日下午6:00关闭。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由县教育局统一摇号录取。
(一)网上信息采集阶段(2022年6月16日-26日),学生(家长)根据采集系统的要求,据实填报、上传所需资料信息,并等待核验。相关证明材料可上“粤省事”下载。
1.县内户籍学生需上传的资料:法定监护人、学生户口簿信息及学生出生证。
2.县外市内户籍学生需上传的资料:法定监护人、学生户口簿信息及学生出生证;法定监护人购买社保证明。
3.市外户籍学生需上传的资料:法定监护人、学生户口簿信息及学生出生证;法定监护人居住证、缴交社保证明(惠州社保需提供在我县的房产证明)。
(二)网上填报志愿阶段(2022年6月17日-27日),通过县教育局核验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家长)会收到有关志愿填报的信息(家长须提供有效移动电话号码),学生(家长)根据信息提示进行志愿填报操作,只可填报1所民办学校。没有收到有关志愿填报的信息的家长可登录“博罗县招生报名管理系统”查看详情。因提交虚假证件信息导致影响报名或不能参加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责任由家长自负;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报有关部门追究相应责任。
六、录取方式
(一)民办学校招生录取采用分批次直接录取与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相结合的办法。录取顺序:本校教职员工及该校举办者的子女→本校小学直升初中的学生→本县学生→本市外县学生和市外学生。当某批次剩余学位不能满足某批次报名人数直接录取时,则对某批次报名学生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后面批次不再有参加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机会)。
(二)网上填报志愿结束后,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具体摇号录取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实施。对于报名人数在招生计划数之内的民办学校,待摇号工作完成后,由民办学校直接录取,并将录取名单报县教育局审核。
(三)需要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民办学校,由县教育局统一安排摇号时间,在同一地点进行。
七、结果发布
(一)电脑随机摇号工作结束后,“博罗县民办学校招生报名管理系统”随即公布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结果,各民办学校在本校官网(官微)上公布,并告知被录取的学生需在结果公布之日起3天内完成缴费注册,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入读。
(二)民办学校须在被摇号录取学生完成缴费注册后的两天内,将已注册的学生名单上报县教育局。如果未注册学生数超过摇号指标的20%或者超过100人,将实行二次摇号。摇号对象为摇号系统内剩余的已报名该学校的学生。
八、学籍录入
小学一年级学生入学名册、初中一年级学生入学名册由学校按学籍系统录入要求完善学生相关信息,报县教育局审核后统一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