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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珠海香洲区民办中小学录取名单+录取结果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7-07 07:37:22
The Beginning

  2021珠海香洲区民办中小学录取名单+录取结果

  第一阶段录取

  容闳学校、茵卓小学参加第一阶段录取。

  1.公示第一阶段符合入学资格的学生名单(6月22日—24日)。

  2.电脑随机派位摇号(6月25日)。根据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文件要求,符合民办学校入学资格的报名学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由区教育局组织进行分批次电脑随机派位摇号。符合民办学校入学资格的报名学生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直接进入公布拟录取学生名单程序。

  3.公布第一阶段拟录取学生名单(6月25日)。

  4.确认学位(6月28日—6月30日)。由家长携小孩,按照学校要求带齐相关入学材料到拟录取学校进行资料核对并确认学位。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该校学位。

  学校于7月5日前将学位确认情况反馈到区教育局。

  第二阶段录取

  东方外语实验学校、明珠中英文学校、壮华学校、新世纪学校、恩溢学校、立才学校、壮志学校、启明小学、荣华小学、南桥小学、明华小学、圆明小学、兴华小学、鸿景小学、渝海小学、崇文小学、翠前小学、雅景小学、华昌小学等学校参加第二阶段录取。

  1.申报招生计划(7月12日—7月14日)。学校根据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安排,结合本校办学实际,可向区教育局重新申报招生计划。

  2.公布经核准的招生计划(7月18日)。

  3.网上报名(7月19日—8月16日)。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学生,可登录招生系统根据提示选报1所参加第二阶段录取的民办学校进行补报名。

  4.相关学生提交材料(7月19日—8月16日)。已向拟报读学校提交过相关材料的学生,无需重复提交。

  5.审核信息(7月19日—8月16日)。学校对补报名学生进行信息审核。

  6.公示第二阶段符合入学资格的学生名单(8月17日—19日)。

  7.电脑随机派位摇号(8月20日)。根据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文件要求,符合民办学校入学资格的报名学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由区教育局组织进行分批次电脑随机派位摇号。符合民办学校入学资格的报名学生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直接进入公布拟录取学生名单程序。

  8.公布第二阶段拟录取学生名单(8月20日)。

  9.确认学位(8月20日—8月25日)。由家长携小孩,按照学校要求带齐相关入学材料到拟录取学校进行资料核对并进行学位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该校学位。

  学校于8月30日前将学位确认情况反馈到区教育局。

  扩展材料

  学位安排规则

  民办学校学位安排按下列(一)—(三)项顺序依次安排。

  (一)本校小升初直升学生。办学层次同时包括小学和初中的民办学校初一年级应优先招收本校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学校负责审核本校小升初直升学生入学资格,并在招生计划公布前将学生名单提交到区教育局。未在学校提交的本校小升初直升学生名单内的学生,不享有本校小升初直升优先录取资格。

  (二)民办中小学政策性照顾生。民办学校可根据学校实际办学需求,在“2021年秋季香洲区民办中小学政策性照顾生类别”(见附件8)中选择一项或多项作为本校的政策性照顾生类别,并合理设置每项政策性照顾生招生名额。

  符合政策性照顾生条件的学生家长,须在网上报名时勾选“政策性照顾生”选项,未勾选的,视为自动放弃政策性照顾生资格。

  (三)其他公开招收的符合民办学校入学资格的学生。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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