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珠海各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指南
一、香洲区
招生对象:
1.具有香洲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符合珠海市和香洲区规定的政策性照顾类适龄儿童少年。
3.达到2021年香洲区积分入学录取分数线的适龄儿童少年。
报名方式:
通过电脑登录“香洲区中小学招生系统”或通过手机关注微信公众号“香洲教育”,点击“教育服务”,进入“香洲区中小学招生系统”进行报名。
【温馨提醒】小学一年级新生须用学生身份证号码注册,并根据要求逐项填写基本信息,完成报名全流程。
招生流程:
◆网上报名(5月8日—31日)
◆提交特殊材料(5月22日—24日)
◆公示香洲户籍生拟录取名单(6月14日—18日)
◆反馈非香洲户籍生核查情况及积分总分(6月27日)
◆政策性照顾和积分入学复核申请(6月28日—7月16日)
◆公布积分入学录取分数线:公办学校录取分数线(7月26日);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录取分数线(8月10日)
二、金湾区
招生对象:
1.具有金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金湾区内符合珠海市、金湾区规定的政策性照顾类适龄儿童少年。
3.户籍在金湾区外珠海市内,符合跨区报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4.达到2021年金湾区积分入学录取分数线的适龄儿童少年。
报名方式:
通过电脑登录“金湾区义务教育小一招生系统”和“金湾区义务教育初一招生系统”进行报名;或通过手机关注微信公众号“金湾教育”点击“招生入学”专栏进行报名。
招生流程:
◆网上报名(5月8日—31日)
◆上传材料(5月8日—31日,政策性照顾学生或需提交特殊材料、个人荣誉积分加分的家庭,需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上传至招生系统 )
◆数据审核(6月1日—17日)
◆阶段安排
公示符合入学资格的金湾户籍学生和市、区政策性照顾学生以及金湾区外珠海市内户籍学生名单(6月18日—24日)
公布符合入学资格的金湾户籍学生和市、区政策性照顾学生以及金湾区外珠海市内户籍学生学位安排(6月25日)
拟录取的金湾户籍学生和市、区政策性照顾学生以及金湾区外珠海市内户籍学生进行现场资料核查(7月3日—4日)。
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积分反馈(7月10日)
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积分复核(7月10日至28日)
公布积分入学录取分数线,公示符合入学资格的积分入学学生名单(8月6日—11日)
公布符合入学资格的积分入学学生学位安排结果(8月12日)
公布积分入学补录分数线,公示补录名单和学位安排结果(8月13日—20日)
拟录取的积分入学学生到拟录取学校进行现场资料核查(8月25日—26日)
阳光分班(8月28日—29日)
三、斗门区
招生对象:
1.具有斗门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符合我市、斗门区规定的政策性照顾生。
3.符合《珠海市斗门区2021-2025年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的随迁子女。
报名方式:进入“斗门区人民政府网”,点击专题专栏→教育发布→招生专栏→招生入口进行报名。
【温馨提醒】家长如无上网条件,可于5月19日—21日(周三、四、五)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到所在学区的学校上网报名。
招生流程:
四、横琴新区
招生对象:
1.具有横琴新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横琴新区内符合我省、我市及横琴新区规定的政策性照顾类学生。
3.监护人在横琴新区工作或居住的珠海市非横琴新区户籍学生。
4.达到2021年横琴新区积分入学录取分数线的适龄少年儿童。
报名方式:
进入珠海市教育局官网,在“义务教育招生系统”中选择“横琴新区”完成网上报名(也可以通过微信端进行报名)。
【温馨提醒】外市小学六年级学生报读横琴新区初中一年级,需持小学毕业证明、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在报名期间内到横琴新区招生服务窗口申领报名号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招生流程:
◆网上报名(5月8日—31日,政策性照顾类学生、跨区就读类学生,需在报名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审核信息(以5月31日前报名登记的信息为准)
◆公布横琴新区户籍类学生录取名单(6月25日)
◆积分入学分值核查(6月28日—7月16日)
◆公布积分入学分数线(7月26日)
◆公示其他类别学生(含补录)录取名单(8月10日)
◆学校通知已录取学生办理报到入学手续
◆阳光分班,注册学籍
五、高新区
招生对象:
1.具有高新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符合珠海市、高新区规定的政策性照顾生,在高新区工作居住的港澳籍人员的港澳籍子女参照政策性照顾生执行。
3.积分达到2021年高新区积分入学分数线的适龄儿童少年。
报名方式:
① 通过电脑进入“珠海高新区公办中小学招生系统”,按系统提示进行报名;
② 手机关注微信公众号“珠海高新区教育招生”,点击“入学报名”,按提示进行报名。
【温馨提醒】无法自行上网报名的,可以在5月15日—16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向拟报读学校电话预约报名,学校根据电话预约情况,采用适当方式协助完成网上报名。
招生流程:
◆网上报名(5月8日—31日)
◆信息审核(报名登记信息以5月31日前的信息为准)
◆公示高新区户籍学生及公布高新区户籍学生学位安排结果(6月24日—30日)
◆高新区户籍学生携相关资料到拟录取学校现场核对资料(7月1日)
◆公布非高新区户籍学生信息核查结果或积分总分(7月5日)
◆家长自行在报名系统查看个人积分(7月5日—31日)
◆相关部门复核积分(8月1日—14日)
◆公布积分分数线(8月16日)
◆公示符合入学资格的非高新区户籍学生名单(8月17日—21日)
◆公布符合入学资格的非高新区户籍学生的学位安排结果(8月23日)
◆拟录取学生持全部入学材料到拟录取学校复核(8月25日—26日)
◆学校自主安排“阳光分班”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