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第二批第一层次学校录取标准:
第一层次,佛山四中体育特长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为文化科430分;荣山中学体育特长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为文化科400分;佛山市实验中学特长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为文化科465分。佛山市禅城实验高级中学特长生根据考生志愿按合成总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合成总分的构成,文化科成绩(含加分)占50%,术科成绩占50%,计算公式为:合成总分=文化科成绩(含加分)×50%+术科成绩×术科总分换算为720分系数(如:美术科总分为200分,则换算系数为:720/200=3.6,音乐、舞蹈术科以此类推)×50%;同时,文化科最低控制线为400分。
各学校未完成计划自动收回,转为该校面向区内招生的普通生计划。
②第二批第二层次学校录取标准:
第二层次,佛山四中等4所学校指标生面向本区招生,各学校录取分数线控制在不低于该校第一批面向全市招生普通生最低录取分数线15分以内。未完成计划转入第三层次招生。
③第二批第三层次学校录取标准:
第三层次,佛山四中等4所学校普通生面向本区招生,其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557分。在此分数线之上,部分学校的招生计划未完成,根据考生志愿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以5分为一个分数段依次降分投档,直到该学校招生计划完成为止。
④第二批第四层次学校录取标准:
第四层次,佛山市实验中学定向生(普通生),其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87分。
⑤第二批第五层次学校录取标准:
第五层次,佛山四中等4所学校普通生(不限制报考条件)面向本区招生,其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607分。在此分数线之上,部分学校的招生计划未完成,根据考生志愿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以5分为一个分数段依次降分投档,直到该学校招生计划完成为止。
⑥第二批第六层次学校录取标准:
第六层次,佛山市岭南美术实验中学民办生及民办美术生、民办书法生、佛山市外国语学校合作项目面向本区招生,其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00分。
⑦第二批第二层次指标生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录取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