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佛山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批次录取标准
▣ 佛山一中:
录取标准:第1志愿,综合评价290
注:文化科成绩最低控制线643分
▣ 石门中学:
录取标准:第1志愿,综合评价329(末位同分比较:综合表现评价A,考试科目总分681)
注:文化科成绩最低控制线653分
▣ 顺德一中:
录取标准:第1志愿,综合评价310.5(末位同分比车较:综合表现评价A,考试科目总分679)
注:文化科成绩最低控制线643分
▣ 佛山三中:
录取标准:第1志愿,综合评价542.2
注:文化科成绩最低控制线603分
▣ 狮山高中:
录取标准:
①男子田径,不含投掷项目:第1志愿,综合评价75(末位同分比较:综合表现评价A,考试科目总分516)
②女子田径,不含投掷项目:第1志愿,综合评价70
注:文化科成绩最低控制线300分
▣ 勒流中学:
录取标准:第1志愿,综合评价62.57
注:文化科成绩最低控制线300分
▣ 伦教中学:
录取标准:
①传媒编导:第1志愿,综合评价210(末位同分比较:综合表现评价A,考试科目总分496)
②传媒播音:第1志愿,综合评价203.33
注:文化科成绩最低控制线460分,校综合评价180分
相关说明:
1、本批次招生在相关学校招生录取方案的基础上,结合考生中考成绩划定资格线,未达到控制线考生不予录取。
符合资格线上考生按学校综合评价结果从高到低录取,若末位同分则采用“同分比较原则”进行比较。未完成计划部分转为该校普通生计划或体艺类计划在后续批次招生录取。
2、佛山一中、石门中学和顺德一中等3所卓越高中创建学校,根据有效填报志愿考生中考文化分的平均分,划定该校自主招生最低控制线;佛山三中、狮山高中、伦教中学和勒流中学根据学校招生方案,划定最低控制线(详见备注列)。
3、综合表现评定须达到B等级(含B等级)以上。
4、有关事项由招生学校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