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和《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佛府办〔2019〕1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街道公办学校实际,现将云东海街道2022年春季学期公办小学插班招生公告如下:
一、招收插班生学校、年级和人数:
注:“年级”是指2022年2月在读的年级。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六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学。
二、转学插班原则:
(一)严格按照广东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控制班额,小学班额达到45人不接受插班。有插班学位的学校和年级,才办理转学插班。
(二)原则上不受理云东海街道公办学校(云东海学校、博文小学、宝月小学、下东鲁小学)之间的转学。
(三)转学插班只接收同年级的学生,故意隐瞒真实学籍信息欲留级或跳级的,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和入学资格。
(四)申请材料造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资格。
三、招生对象与条件:
(一)云东海街道户籍生(以下简称“户籍生”)。
(二)现役军人、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因公殉职基层干部、防疫一线医护人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符合《佛山市三水区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和骨干科技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的人员、符合政策要求的台胞以及云东海街道公办学校在职教师等人员的适龄子女(以下统称“政策优待生”)。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佛山市非云东海户籍生(以下简称“跨镇跨区生”):
1.父(母)是云东海街道户籍的跨镇跨区生。
2.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云东海街道已获得住宅房屋权属的三水区非云东海户籍生(以下简称“跨镇购房生”)。
3.父(母)在云东海街道获得80㎡以上住宅房屋权属,在三水区工作并在三水区连续缴纳社保一年以上(说明:从2021年1月连续缴纳到2021年12月不间断)的佛山市非三水户籍生(以下简称“跨区购房生”)。
4.父(母)在云东海街道工作并在云东海街道连续缴纳社保36个月或以上(说明:从2019年1月连续缴纳到2021年12月不间断)的佛山市非云东海户籍生(以下简称“跨镇跨区社保生”)。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政策性借读生(以下简称“政策性借读生”):
1.父(母)是云东海街道户籍的非佛山市户籍学生。
2.父(母)在云东海街道辖区内工作并在云东海街道缴纳社保连续5年以上(说明:从2017年1月连续缴纳到2021年12月不间断) 的非佛山市户籍学生(以下简称“市外户籍社保生”)。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7-28日(周一、周二)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不按时报名的不再受理及安排。
(二)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带齐报名材料到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大学路街道办事处309室云东海街道教育办公室进行报名。
重要提示: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各家长现场报名提交资料时,出示粤康码和测体温,全程佩戴口罩。
五、报名提交审核资料:
家长签名确认的《云东海街道2022年春季学期公办小学插班生申请报名表》(附件)及以下证件 (验原件交复印件各一份)。因同一房产的备案日期比房产证登记日期靠前,请尽量提供《佛山市三水区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以确认购房时间。可前往三水区房产交易中心或各镇街行政服务中心打印。
(一)云东海街道户籍生:
1.户口簿(复印家庭住址页、父母页、本人页);
2.出生医学证明(与父母在同一户口簿的可不提交);
3.现在读学校的在读证明原件(在原就读小学开具学籍基本信息表,盖学校公章)。
(二)政策优待生:
1.以三水区教育局插班转学的通知名单为准,提交政策优待生的相关资料;
2.户口簿(复印家庭住址页、父母页、本人页);
3.出生医学证明(与父母在同一户口簿的可不提交);
4.父(母)在云东海街道购房的《佛山市三水区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或房产证。
5.父(母)在三水区内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
6.现在读学校的在读证明原件(在原就读小学开具学籍基本信息表,盖学校公章)。
(三)符合条件的佛山市非云东海户籍生(跨镇跨区生):
1.户口簿(复印家庭住址页、父母页、本人页);
2.出生医学证明[与父母在同一户口簿的可不提交,父(母)是云东海街道户籍的跨镇跨区生必需提供];
3.父(母)或祖辈的《佛山市三水区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或房产证。
4.父(母)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原件(跨区购房生和跨镇跨区社保生提交);
5.现在读学校的在读证明原件(在原就读小学开具学籍基本信息表,盖学校公章)。
(四)政策性借读生:
1.户口簿(复印家庭住址页、父母页、本人页)。
2.出生医学证明<与父母在同一户口簿的可不提交,父(母)是云东海街道户籍的政借生必需提供>。
3.父(母)的社保证明原件(市外户籍社保生必需提供)。
4.现在读学校的在读证明原件(在原就读小学开具学籍基本信息表,盖学校公章)。
5.申请人及其父母均为佛山市外户籍的,须提交父(母)有效的登记居住地址在三水区内的居住证。
六、办理程序和录取办法:
(一)办理程序:家长按时到云东海街道教育办公室报名提交申请资料→资料审核→公示→按插班学位数录取,额满即止,由录取学校通知注册。
(二)录取办法:按照如下顺序录取,额满即止:1.云东海街道户籍生;2.政策优待生;3.符合条件的佛山市非云东海户籍生(跨镇跨区生);4.政策性借读生。
同一类别的按以下方法排序录取:
1.同属云东海街道户籍生,申请人(学生)入户云东海街道日期靠前者优先。
2.同属政策优待生,按如下顺序录取:
(1)现役军人子女→(2)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因公殉职基层干部等人员的适龄子女→(3)防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4)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5)符合《佛山市三水区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和骨干科技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的人员子女→(6)符合政策要求的台胞子女→(7)云东海街道公办学校在职教师子女。
其中,同属符合《佛山市三水区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和骨干科技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的人员,按如下顺序录取:(1)云东海街道企业人员→(2)在云东海街道购房时间靠前者→(3)在云东海街道缴纳社保时间较长者→(4)在三水区缴纳社保时间较长者。
3.同属佛山市非云东海户籍生(跨镇跨区生),按如下顺序录取:
①首先录取跨镇购房生,按先录取父(母)房产、再录取祖辈房产排序,同辈房产购房备案日期(《佛山市三水区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的合同登记备案日期或房产证的登记日期,下同)靠前者优先。
②其次录取跨区购房生,父(母)房产购房备案日期靠前者优先。购房备案日期相同的,在云东海街道缴纳社保年限长者优先。
③接着录取父(母)是云东海街道户籍,按先录取三水区非云东海户籍生(跨镇生)、再录取佛山市非三水户籍生(跨区生)排序,同类户籍生父(母)入户云东海街道日期靠前者优先。
④最后跨镇跨区社保生,按先录取三水区非云东海户籍生(跨镇生)、再录取佛山市非三水户籍生(跨区生)排序,同类户籍生父(母)在云东海街道缴纳社保时间长者优先。
4.同属政策性借读生,按如下顺序录取:
①首先录取父(母)是云东海街道户籍,申请人(学生)父(母)入户云东海街道日期靠前者优先。
②其次录取市外户籍社保生,申请人(学生)父(母)在云东海街道缴纳社保时间长者优先。
被录取的申请人,由街道教育办公室根据插班学位数统筹安排学校,不服从安排或逾期未办理转学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录取。
七、录取公示:
在三水区人民政府网和云东海街道办事处官方微信公众号“云东海发布”公示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被录取的申请人由学校通知家长办理转学手续。
八、其它事项 :
没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和年级,不安排插班,也不接受申请登记。因学位有限,已申请了插班,包括户籍生也不一定可录取,未能录取的学生(包括户籍生)需在原校就读,请家长务必在收到录取通知后才办理转学手续。
九、详情咨询:
可在三水区人民政府网或云东海街道办事处官方微信公众号“云东海发布”查阅相关公告或拨打咨询电话。
三水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s.gov.cn/(查阅路径:三水区人民政府网—工作机构—各镇街道—云东海街道—通知公告)。
咨询电话:86162639(云东海街道教育办公室)
三水区云东海街道教育办公室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