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莞城街道小学秋季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小学招生入学秩序,切实维护教育公平,努力让每个孩子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东莞市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莞城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1、招生原则
2021年莞城街道小学一年级秋季招生以户籍为依据,按照相对就近、周边调配、学区对口入学与多校划片入学相结合的原则,将各类适龄入学儿童安排到辖区内各小学就读。
2、招生对象
201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在全国中小学学籍平台没有学籍信息、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
3、招生类别
①在报名日2021 年5月17日前户籍属莞城辖区的适龄儿童;
②属因拆迁造成人户分离的莞城户籍适龄儿童;
③父或母一方属台湾籍且在莞城工作,属莞城安排解决的台湾籍适龄儿童;
④父或母一方符合《东莞市优才卡管理暂行办法》(东府〔2020〕81号)规定,且成功申领有效的东莞市优才卡,并在莞城辖区内工作或在莞城辖区内拥有自有房产的适龄子女;
⑤父或母一方获得“东莞市荣誉市民”称号(东府〔2021〕7号),并在莞城辖区内工作或在莞城辖区内拥有自有房产的适龄子女;
⑥父或母一方符合《东莞市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东府办〔2019〕45号)规定的适龄子女;
⑦按照《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20〕31号)和《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东府〔2020〕32号)的非户籍适龄儿童;
⑧随父或母购买商品房居住在莞城辖区内已完善办学规划楼盘的适龄入学儿童。
4、招生办法
①②类:由莞城招生办以户籍为依据,按照“相对就近、周边调配、学区对口入学与多校划片入学”相结合的原则,安排入读莞城各学校。当户籍所属学区学校的学位不足时,招生办将根据教育部的指导意见“在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稳妥实施多校划片,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入学”开展2021年秋季招生工作。学位不足的学校将与附近有学位剩余的学校实施“多校划片”。
③④⑤⑥类:由莞城招生办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读莞城各学校。
⑦类:具体详见《2021年莞城街道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录取方案》。
⑧类:参照①类及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相结合。
5、入学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所有莞城户籍和非莞城户籍
适龄儿童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非户籍适龄儿童申请积分制入学学位,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以下网站、微信公众号或APP登陆“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统一招生平台”(简称“招生平台”)进行入学报名。
(电脑版)网址:https://zs.dg.cn,或http://www.gdzwfw.gov.cn(广东政务服务网东莞市);
(手机版):“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订阅号),“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服务号),“莞家政务”微信公众号,“莞家政务”APP。
2.报名时间:2021年5月6日10:00—5月17日17:30
3.填写信息
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填写“学生基本信息”“监护人基本信息”及有关信息,上传规定的证件照。申请积分制入学的学生家长按积分方案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报名期间内,填写的信息可多次修改;报名时间结束后,招生平台关闭不再接受报名和修改。
(二)资料审核
1.资料初审。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各有关职能部门对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并于2021年5月27日前公布初审结果,学生家长可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初审结果。
报名材料已作附件上传
2.资料复审。初审不通过或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家长,如检查填报的报名信息有误,最迟于2021年5月30日17:30前登录招生平台修改并重新提交报名信息,各有关职能部门重新审核,并于2021年6月5日前公布复审结果。逾期不予以重新提交报名信息。
3.结果确认。审核结果作为志愿填报和学位录取的依据。如对审核结果没异议的,须先确认审核结果,再填报志愿。审核结果确认后,有关报名信息和审核结果将不再进行修改。
4.学生家长须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信息和上传证件照片,如因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录取,后果由学生家长自己承担。
(三)志愿填报
1.填报时间:2021年5月28日9:30—6月8日17:30;
2.志愿类别
户籍学生:可自选填报“户籍地公办学校”“优待政策学位”等志愿类别中一项或多项学位;
非户籍学生:可自选填报“积分制入学”“优待政策学位”等志愿类别中一项或多项学位。
户籍类型可自选申报的志愿类别
3.莞城街道目前只有一所民办学校,即东莞市莞城英文实验学校。政府已全额购买该校全部民办学位用于解决我街道户籍生入学。因此,今年已没有多余学位用于招收其他民办学生。
4.志愿填报期间内,填写的志愿信息可多次修改;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后,招生平台关闭不再接受志愿填报和修改。
(四)电脑派位
“多校划片”电脑派位实施方案将在报名结束后择日另行在“东莞•莞城”网站学在莞城专栏、“文化莞城”微信公众号、“莞学堂”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公布录取结果
2021年7月4日前(含7月4日)在招生平台上公布户籍学生、符合优待政策学生以及积分制入学学生等学位安排情况。
(六)注册
7月6日-7日,学生家长须向注册学校提供招生平台显示的“注册码”,注册学校根据“注册码”在2021年7月9日17:30前登录招生平台为已注册的学生进行“注册确认”。逾期未到学校注册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原录取学校不予以保留学位,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6、2021年秋季莞城非起始年级转学插班报名
(一)报名方式:线下报名
(二)报名对象
①莞城户籍儿童,年龄须符合申请年级对应的年龄段,且要在全国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
②父或母一方符合《东莞市优才卡管理暂行办法》(东府〔2020〕81号)规定,且成功申领有效的东莞市优才卡,并在莞城辖区内工作或在莞城辖区内拥有自有房产的适龄子女;
③父或母一方获得“东莞市荣誉市民”称号(东府〔2021〕7号),并在莞城辖区内工作或在莞城辖区内拥有自有房产的适龄子女;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转学插班申请每学年受理一次,2021年受理时间为7月12日-7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
地点:符合①类请到户籍所在学区学校报名;符合②③类请到莞城招生办预约报名。
(四)报名材料
类别 | 应提供材料 |
①莞城户籍儿童,年龄须符合申请年级对应的年龄段,且要在全国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 |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复印有户号和地址的一页、父或母或合法监护人的一页及儿童本人的一页); 2.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原就读学校打印并加盖公章的《学籍基本信息》表。 |
②父或母一方符合《东莞市优才卡管理暂行办法》(东府〔2020〕81号)规定,且成功申领有效的东莞市优才卡,并在莞城辖区内工作或在莞城辖区内拥有自有房产的适龄子女 |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复印有户号和地址的一页、父或母或合法监护人的一页及儿童本人的一页); 2.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如持卡人工作单位在莞城,须提供社保清单原件;如持卡人自有房产所在地在莞城,须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原就读学校打印并加盖公章的《学籍基本信息》表。 |
③父或母一方获得“东莞市荣誉市民”称号(东府〔2021〕7号),并在莞城辖区内工作或在莞城辖区内拥有自有房产的适龄子女 |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复印有户号和地址的一页、父或母或合法监护人的一页及儿童本人的一页); 2.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如荣获称号的父或母工作单位在莞城,须提供社保清单原件;如荣获称号的父或母自有房产所在地在莞城,须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 原就读学校打印并加盖公章的《学籍基本信息》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