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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东莞东城街道中小学招生方案(东莞东城区小学招生)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7-02 10:45:37
The Beginning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招生文件精神,为做好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现制定2022年招生方案如下。

  一、准备阶段

  (一)请家长务必认真阅读招生简章,根据招生简章界定自己孩子的生源类别,准备相应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拍照成图片,图片内容必须清晰、完整。

  (二)请家长务必认真阅读学区划分方案,根据学区划分方案界定自己孩子所属学区学校,不得跨学区报名,否则审核无法通过,后果由家长自负。

  (三) 请家长可以关注东城教育微信公众号,了解报名平台使用教程。

  (四)民办学校招生报名要求,详见相关民办学校招生通知或招生简章。

  二、报名阶段

  (一)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

  1.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年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没有学籍信息的适龄儿童;

  (2)初中一年级:在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3)义务教育学校不实行留级制度。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者其法定监护人按规定于当年7月31日前向东城教育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三甲医院出具的医院证明和户口本复印件,由教育管理中心审核备案。

  2.招生办法

  (1)公办学校

  ①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小学一年级按《东城街道公办小学学区划分方案》(2022年度)报名入读,学区内公办学位不足的,由教育管理中心参考入户先后时间统筹安排到辖区内其他公办学校;初中一年级按统一电脑派位入读。另今年东城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逐步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2022年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的学校包括:东城虎英小学、东莞师范学校附属小学。(详情请看附件)

  ②符合市级或以上优待政策适龄儿童少年。按照市级或以上相关优待政策执行,由街道教育管理中心统筹安排,以辖区内的公办学校解决为主;公办学位不足的,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含购买街道内民办学校学位、发放学位补贴)解决。(详情请看附件中的招生简章内容)

  ③符合街道优待政策适龄儿童少年。按照街道相关优待政策执行,学位由街道教育管理中心统筹安排,以辖区内的公办学校解决为主;公办学位不足的,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含购买街道内民办学校学位、发放学位补贴)解决。

  ④积分制入学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按照《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20〕31号)《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东府〔2020〕32号)和《关于延长〈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和〈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文件有效期限的通知》(东府函〔2022〕50号)执行。其中计划公办学校提供积分制学位数如下:小学一年级100个、初中一年级50个,具体入读学校由街道教育管理中心统筹安排。

  ⑤初一学位抽签时双(多)胞胎子女在起始年级,以同一个派位号参加派位。网上提交资料:在填报信息时,填写双胞胎或多子女的姓名、所在学校、在读年级,上传证明材料(两孩子出生证、在读证明等)。

  (2)民办学校

  招生类别:户籍和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①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直接申报民办学校;

  ②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选择父或母一方作为“家长方”,按规定申请民办学校。其中:

  家长方是东莞市户籍的,可直接申报民办学校;

  家长方是中国境内非东莞市户籍的,在网上报名期间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或在本市办理有效居住登记;在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申请补录入学的,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家长方是港澳台户籍的,在网上报名期间须持本市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领取凭证》;在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申请补录入学的,须持本市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家长方是外国国籍的,须持有效护照、签证或居留许可等证件。

  3.招生程序

  (1)报名方式

  实行网上报名。所有本街道户籍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本街道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学位,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积分制入学学位(含民办学位补贴),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以下网站、APP或微信公众号登录“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统一招生平台”(简称“招生平台”)进行入学报名。

  (电脑版)网址:https://zs.dg.cn;

  (手机版):“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订阅号),“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服务号),i莞家微信公众号,i莞家APP。

  (2)报名时间

  2022年5月9日10:00-5月18日17:30

  (3)信息填写

  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填写“学生基本信息”“监护人基本信息”及有关信息,上传规定的证件照片。申请积分制入学的学生家长按积分方案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网上报名期间内,填写的信息可多次修改;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招生平台关闭不再接受网上报名和修改。

  (4)资料审核

  ①资料初审。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各有关职能部门对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于2022年6月1日公布;学生家长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并“网上确认”初审结果。

  ②初审结果复核时间:2022年6月1日9:30-6月13日12:00。初审不通过或对初审结果、积分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家长,先按复核指引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复核通过后须在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前完成志愿填报。

  Ⅰ.因证件号码错误申请复核的,须在2022年6月6日17:30前修正证件号码后重新送审;

  Ⅱ.证件号码正确但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022年6月13日12:00前提出复核。

  (5)志愿填报

  ①填报时间:2022年6月1日9:30-6月13日17:30;

  ②志愿类别

  户籍学生:可自选申报“户籍地公办学校”“优待政策学位”或“民办学校”等志愿类别中一项或多项学位;

  非户籍学生:可自选申报“积分制入学”“优待政策学位”或“民办学校”等志愿类别中一项或多项学位。

  ③不同户籍类型的申请人可选志愿类别不同,申请人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志愿填报期间,志愿填写可多次修改,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后,招生平台自动关闭不再接受志愿修改和补充。

  ④积分制入学的申请人须结合积分申请地合理选择民办学校填报。申请了积分制入学的非户籍学生须至少填报1所积分制入学申请镇街所在地的民办学校填报。

  (6)公布录取结果。

  ①公办学校。教育管理中心于2022年7月6日前在招生平台上公布户籍学生、符合优待政策学生以及积分制入学学生等学位安排情况(含公办学位、购买民办学位和发放学位补贴)。

  ②民办学校。市教育局根据每所民办学校的对外招生计划和申请人志愿填报情况,于2022年7月6日进行电脑派位录取。电脑派位后,学生家长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7)注册缴费

  ①学生注册缴费。学生家长根据招生平台上公办和民办学校预录取结果,按以下时间和地点选择其中1所有录取结果的学校注册缴费。逾期未注册缴费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学校注册时间地点:2022年7月8日-10日(具体日期以各学校通知为准)。

  ②学校注册确认。学生注册缴费时,家长在招生平台点击注册学校的“注册码”,注册学校在招生平台接收到学生的“注册码”后,须在2022年7月11日17:30前登录招生平台为已注册的学生进行“注册确认”。招生平台实行查重管理,已被学校“注册确认”的申请人,不能再到其他学校注册或补录。

  (8)民办学校一轮补录。注册缴费后,如民办学校仍有剩余学位,可开展补录工作。学位已满的民办学校不再进行补录。

  ①补录学校。适用于2022年7月6日电脑派位已按招生计划录满,注册后因有部分学生放弃录取结果需要补录的民办学校。

  ②补录对象。适用于“申请学位调剂的双/多胞胎学生”“填报了民办学校志愿,但未被任何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已在公办或民办学校注册确认”“已有民办学校录取结果但逾期不注册(双/多胞胎学生除外)”以及“未在招生平台报名”的学生均不能进行第一轮补录。

  ③补录计划。市教育局统一在2022年7月12日公布本轮补录民办学校名单以及补录计划数。

  ④补录办法。优先解决双/多胞胎学生入学调剂,调剂完毕后,按照2022年7月6日电脑派位现场产生的“派位号”“开始码”和录取办法,根据民办学校剩余补录计划数,以及补录学生原填报的民办学校志愿和顺序,由市教育局统一顺延补录。补录结果在2022年7月13日前公布。学生家长可以登录招生平台查看补录结果。

  ⑤双/多胞胎学生学位调剂办法。双/多胞胎兄弟姐妹在民办志愿和民办志愿顺序一致的情况下,如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后未能被同一学校录取,可于2022年7月6日14:00-7月7日12:00前登录招生平台“双/多胞胎学位调剂”栏目提出申请和上传佐证材料(监护人户口本,双/多胞胎学生的户口本和出生证等),经属地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由招生平台自动调剂。其中,如双/多胞胎均有录取学校的,由招生平台根据7月6日电脑派位现场产生的“派位号”,将派位号后的双/多胞胎调剂到派位号前的双/多胞胎录取学校;如双/多胞胎只有一方有录取学校,将未有录取结果的一方自动调剂到有录取学校的一方;如双/多胞胎均没有录取结果,由其家长自行联系民办学校进行第二轮补录。

  ⑥注册缴费。2022年7月14-15日,具体以补录学校通知为准。民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被录取且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缴费的学生。注册缴费后,民办学校根据学生“注册码”在招生平台上“注册确认”。

  (9)民办学位二轮补录

  ①补录学校。仍有剩余学位的民办学校。

  ②补录对象。适用于“未被任何学校录取”“逾期不注册”“未按时在招生平台报名”等学生。其中,如学生是非东莞户籍,其非东莞户籍的父或母一方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③补录办法。民办学校制定补录通知,经东城教育管理中心审核后,对外公布(含补录计划和补录要求等内容)。符合补录对象的学生家长,可自行联系民办学校,民办学校接收后于2022年8月31日前将有关录取数据上传招生平台。

  ④民办学校在接收补录学生时,须先检查学生和监护人的申请资格,登录招生平台进行“注册查重”,非本市毕业的小学毕业生提供学籍卡。

  (二)非起始年级招生(插班、转学)

  1.招生对象

  (1)小学非起始年级转学必须要在满6周岁入学(统计至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的基础上,符合申请年级对应的年龄段,且要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

  (2)初中非起始年级转学,必须要与原就读年级相衔接,且要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

  (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之间转学不得留级;

  (4)市外转入的非户籍学生,在 2022 年 5 月 18 日提出转学申请的,其家长方须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或在本市办理有效居住登记;5 月 18 日后提出转学的,其家长方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2.转学办法

  (1)户籍学生

  ①东城户籍学生需转学回户籍地公办学校就读的,应在2022年5月22日到东城相关学校提交转学申请资料,逾期不予办理。该类转学不需要登录招生平台申请。

  非起始年级学位将根据各校各年级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到辖区内的公办学校。安排计划如下:参考学区划分,小学二年级安排在中心小学、东城小学、东城一小、东城二小、东城三小、花园小学、东城六小、实验小学;小学三年级安排在东城小学、第一小学、第八小学;小学四年级安排在第一小学、第二小学、第六小学;小学五年级安排在中心小学、第一小学、花园小学;小学六年级安排在中心小学、第二小学、第五小学。初中二年级安排在东城中学、实验中学;初中三年级安排在实验中学。

  插班(转学)学生报名时间:

  小学、初中插班(转学)生申请时间:5月22日,9∶00-12∶00,14∶30-17∶30;

  插班(转学)学生申请地点:各相关公办学校

  小学插班生到户籍所属学区公办小学申请,通过的再由教管中心统筹安排学位;初中插班生到东城实验中学申请,通过的再由教管中心统筹安排学位;(如因疫情影响,由相关学校调整提交转学申请资料形式:线上或线下。)

  ②已在街道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不接受转校登记、申请。

  ③东城户籍学生需转学到民办学校就读的,须自行联系民办学校,由民办学校自行确定能否接收。民办学校应在核批的办学规模范围内,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招收转学生。该类转学不需要登录招生平台申请。

  插班学生报名需提供材料:学生和家长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学生的学籍卡,学生的大一寸红或蓝底证件照片1张。

  (2)非户籍学生

  ①申请积分制入学。在本市民办学校非起始年级就读,符合积分制入学条件,希望通过积分制方式申请入读公办学校或享受民办学位补贴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参照《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20〕31号)《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东府〔2020〕32号)和《关于延长〈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和〈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文件有效期限的通知》(东府函〔2022〕50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提出申请。东城街道2022年以积分制方式申请入读公办学校仅提供起始年级公办学位(小一、初一),非起始年级积分制申请只能享受民办学位补贴。

  ②不申请积分入学。自行联系民办学校,插班学生报名时间和方式,详见民办学校招生通知或简章。由民办学校自行确定能否接收。民办学校应在核批的办学规模范围内,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招收转学生。该类转学不需要登录招生平台申请。

  三、其他问题

  1.逾期未报名、未注册或新入户的户籍生入学问题。东城户籍学生须严格按照招生日程安排网上报名,逾期未报名或逾期未注册的户籍学生,以及户籍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后有调整的户籍学生,如需申请东城公办学位,可根据东城教育管理中心的招生方案,在2022年7月31日前向东城教育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办理。东城教育管理中心审核资料后,统一在招生平台上补录。该批次补录的学生由东城教育管理中心根据学位剩余情况,统筹安排学位。公办学位不足的,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

  2.户籍生放弃民办学位选择回户籍地公办学校问题。已到民办学校注册的东城户籍学生,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回户籍地公办学校就读,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向东城教育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办理。教育管理中心结合学位实际统筹安排。统筹学位不一定是原户籍地对应安排的公办学位,公办学位不足的,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含购买辖区内民办学校学位、发放学位补贴)解决。

  3. 政府购买服务解决户籍学生和优待政策学生入学问题。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做好户籍学生和符合优待政策学生的学位安排工作,如公办学位不足,需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含购买辖区内民办学校学位、发放学位补贴)解决的,具体适用对象、补贴标准和补贴办法等由东城教育管理中心确定。

  4.网上报名设备问题。适龄儿童少年的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报名时段内前往所就读的幼儿园、中小学请求协助报名。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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