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学年龄
1.小学非起始年级转学必须要在满6周岁入学(统计至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的基础上,符合相应的入学年龄,且要在全国中小学学籍平台有正常学籍;
2.初中非起始年级转学,必须要与原就读年级相衔接,且要在全国中小学学籍平台有正常学籍;
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之间转学均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4.市外转入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在2022年5月18日及之前提出转学申请的,其家长须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或在本市办理有效居住登记;5月18日后提出转学申请的,其家长方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二)入学办法
1.户籍学生根据本镇实际,本镇内公办学校间不实行户籍生相互转出或转入工作。
(1)本镇户籍学生需从民办学校或外镇学校转学回流户籍地公办学校就读的,应在2022年5月9日-18日(工作日时间)向镇教育管理中心提出转学申请,镇教育管理中心以申请人入户时间先后顺序,安排转学生到公办学校就读,公办学位不足的,可通过“政府补助学位”方式安排就读镇内民办学校。该类转学生不需要登录招生平台申请。
(2)本镇户籍学生自行转学到民办学校就读的,视为自动放弃公办学位,不能获得相关政府补助。申请人且须联系民办学校,由民办学校确定能否接收。民办学校须在核算的办学规模范围内,按照学籍相关规定招收转学生。该类转学生不需要登录招生平台申请。
2.非户籍学生
(1)申请积分制入学。在本镇民办学校非起始年级就读,符合积分入学条件,希望通过积分制方式申请享受民办学位补贴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参照《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20〕31 号)和《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东府〔2020〕32 号)和《关于延长〈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和〈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文件有效期限的通知》(东府函〔2022〕50 号 ),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提出申请。
(2)不申请积分入学。自行联系民办学校,由民办学校自行确定能否接收。民办学校必须在核批的办学规模范围内,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招收转学生。该类转学生不需要登录招生平台申请。
(三)申请流程
1.非起始年级东坑户籍申请人,报名入读小学二至六年级和初中二至三年级的,由监护人携带学生户口簿(包括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父母双方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住房产权证(原东坑户籍的无需提供)、学籍基本信息卡和一张学生近期1寸免冠照片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申请,结果将于7月初电话通知。办理地点:扫描下方“i莞家”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成功后,根据预约时间到东坑镇政府南楼政务服务中心2楼“招生入学”工作柜位办理。
2.非起始年级非户籍申请人,通过招生电话自行联系民办学校,由民办学校确定是否招收插班生,并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