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20]31号)和《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东府[2020]32号)精神和要求,今年我镇继续通过挖掘公办学位潜力和实施积分制入学民办学位补贴政策等方式,努力提高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现将沙田镇2021年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学位供给情况公布如下:
公办学校
1.小学一年级:提供80个学位
公办小学提供80个学位,其中,沙田镇中心小学10个,沙田镇第一小学30个,沙田镇第二小学40个。
2.初中一年级:提供100个学位
沙田实验中学100个。
民办学校学位补贴
1.小学提供1583个学位补贴:一档317个,二档1266个。
2.初中提供958个学位补贴:一档191个,二档767个。
录取原则
1.按照积分优先再按申请填报的志愿安排入读学校,第一批为公办学校,录取达到公办学校录取分数线的人员;第二批为民办学校学位补贴,录取达到学位补贴录取分数线的人员。
2.公办学校:根据公办学校提供的积分学位数,结合申请人填报的志愿,按积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3.民办学校学位补贴:入围积分制入学但没有被公办学校录取的申请人,根据提供的民办学校学位补贴数量,结合申请人填报的志愿,按积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温馨提示
1.民办学校学位补贴不设具体年级,被录取的申请人请自行联系民办学校入读相应年级。2016-2020年已享受民办学位补贴的随迁子女,可重新积分申请公办学校;但在同一学段同一申请地民办学校就读期间内,不接受学位补贴档次调整申请(已在沙田民办学校就读的,可继续享受我镇的学位补贴)。
2.民办学校学位补贴分两档:积分达到“一档线”的享受一档补贴,积分达到“二档线”的享受二档补贴。被民办学校录取后,随迁子女按照“先交后补”的原则,先全额缴交民办学校的学杂费及其它费用,待开学后,由市、镇财政按照学位补贴标准将学位补贴发回给相应的随迁子女。
建议家长根据自身积分情况和“就近入学原则”选择学校,尽量选择服从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