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2020年4月17日,东莞市教育局发布了《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申请人因其父母服务地、自有居所变化或其他原因需要转学到其他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或申请积分制入学未被录取需要再次申请的,须在新一年度的积分制入学申请期间重新提出积分入学申请,各审核部门根据积分标准,重新评定申请人积分,并按照当年提供的学位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二)已在东莞市义务教育公办小学就读或在民办小学就读享受政府学位补贴的申请人可读至本学段结束;本学段结束后升读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初中或民办初中学校享受政府学位补贴的,须重新申请积分制入学及计算积分。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