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对象
1.小学一年级。年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台湾籍适龄儿童。
2.初中一年级。台湾有正常全国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3.非起始年级。台湾户籍小学、初中插班(非起始年级)学生。
二、申请条件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学生。
2.法定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在我镇就业或投资。
三、申请材料
台湾学生的监护人须准备以下申请材料(除特别说明外,复印件均为一式一份):
1.监护人签署的《常平镇台湾学生入学申请书》(附件1)、《台湾学生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表》(附件2)。
2.学生与监护人的户籍謄本(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台湾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大陆公安机关签发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和监护人东莞市有效的《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领取证明》(复印件,并出示原件,网上报名期间须提供东莞市有效的《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领取证明》,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须提供东莞市有效的《台湾居民居住证》)。
3.台籍监护人在我镇就业或投资的相关证明(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1)就业证明为下列证明之一:台籍监护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纳税清单、工资单(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如果以上资料不能显示在常平镇工作的,需辅助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注明服务于常平镇)。
(2)投资证明以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依据,台籍监护人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4.插班学生和初中一年级学生需提供在读证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原学校打印并加盖公章。)
5.申请入读一年级学生提供房地产权证或已办理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土地证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6.法定监护人没有监护能力或因故不能随行照料就读子女的,须依法委托其他监护人负责就读子女的照料,除需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如下材料:经公证机关公证的书面委托书、双方签订的委托监管协议文本;委托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申请流程
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采取线上报名,线下受理和线上录取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招生。非起始年级采用线下申请与受理的形式进行招生。
起始年级的申请流程
1.线上报名
(1)报名方式:申请人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以下网站、微信公众号或APP登录“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统一招生平台”(简称“招生平台”)进行入学报名。(电脑版)网址:https://zs.dg.cn;(手机版):“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订阅号),“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服务号),i莞家微信公众号,i莞家APP。
(2)报名时间:2022年5月9日10:00-5月18日17:30,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2.线下登记
台湾学生的监护人准备好申请材料后,于2022年6月23日-6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到常平镇教育管理中心基教组(联系电话:83559982)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再受理。申请人家长须通过“常平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登记(预约系统后续开放),预约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前往现场申请。
镇教育管理中心收到申请材料时,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将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补交材料期限,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及审核。
3.录取结果公布
镇教育管理中心根据审核结果,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台湾学生就读。于2022年7月6日前在招生平台上公布学位安排情况。
4.入学注册
(1)申请人注册确认。申请人家长根据招生平台上预录取结果,于2022年7月8日-10日到录取结果的学校注册确认。逾期未注册确认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2)学校注册确认。申请人注册确认后,相应学校须于2022年7月11日17:30前登录招生平台统一为已注册的学生进行“注册确认”。招生平台实行查重管理,已被学校“注册确认”的申请人,不能再到其他学校注册或补录。
非起始年级的申请流程
1.台湾学生的监护人准备好申请材料后,于2022年6月23日-6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到常平镇教育管理中心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再受理。申请人家长须通过“常平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登记(预约系统后续开放),预约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前往现场申请。
镇教育管理中心收到申请材料时,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将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补交材料期限,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及审核。
2.镇教育管理中心根据审核结果,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台湾学生就读。3.办理入学注册。由各学校收到我镇教育管理中心下发的台湾学生入读名单后,通知监护人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五、学位安排原则
根据《关于做好台湾学生申请就读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工作的通知》(东教基函〔2019〕13号)文件精神,经审批同意在我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台湾学生,享受我镇户籍适龄人口入学的同等待遇。
(一)小学一年级学位安排
1.能提供产权清晰居所的台湾适龄儿童。镇教育管理中心将以持有父母双方或一方姓名登记的房地产权证或已办理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土地证、红线图等有效证明材料原件作依据,统筹安排就近入学。
2.不能提供产权清晰居所的台湾适龄儿童,由镇教育管理中心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二)初中一年级学位安排
由镇教育管理中心实行电脑派位方式统筹安排入学。
(三)插班生学位安排
由镇教育管理中心将根据各公办学校学位剩余情况,结合申请人拟申请意愿和家庭住址,按相对就近入学、统筹安排入学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安排。公办学位不足的,通过全额购买镇内民办学校学位和学位补贴等方式解决。
六、其他事项
1.以上证明有效期限均为自审批同意之日起至台湾学生在该学校结束本学段学业为止,如需转(升)读新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需要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2.台湾学生申请在我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办理流程由市中招办在每年中考报名时另行规定。
3.镇教育管理中心咨询电话:83559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