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东莞市教育基金会资助困难家庭子女读书方案
资助对象:
1.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590元(含1590 元) (标准随市定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变动)、且未申领过东莞市低保或低收入家庭教育补助,难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的学生;
2.其他特殊困难在校学生:因自然灾害或家庭成员有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临时贫困的东莞户籍在校(园)学生(不受家庭人均月收入条件限制);
3.家长(监护人)双方或其中一方在莞务工及家庭居住地在莞,并经有关部门确认为家庭经济困难的非莞藉在莞就读学生。(家庭人均月收入与上述项相同);
4.资助人数由市教育基金根据当年收益情况决定。
资助标准: 每人每学年7000元,资助人数由市教育基金会根据当年收益情况决定。
申请流程: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户籍或者居住地镇街教育管理中心,索取《东莞市教育基金会专项资助资金申请表》,填写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东莞市教育基金会专项资助资金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至学校或镇街教育管理中心,由镇街教育管理中心进行审核汇总,结果上报市教育基金会审定。资助名单最终确定后,市教育基金会公示名单并将资助款项发放至学生或家长(监护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咨询方式:市教育基金会 23126101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