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位供给
2021年,黄江镇向随迁子女提供积分入学学位共4335个,其中公办学位180个,民办学位补贴4155个。具体2021年学位供给情况见下表:
(一)公办学位
2021年秋季公办中小学积分学位供给数 | ||
学校 | 一年级 | 七年级 |
东莞市黄江镇长龙小学 | 120 | |
东莞市黄江镇梅塘小学 | 30 | |
小学合计 | 150 | |
东莞市黄江中学 | 30 | |
初中合计 | 30 |
(二)民办补贴学位
2021年秋季民办中小学积分学位补贴供给数 | |||
学位补贴档次 | 学位补贴人数 | 学位补贴金额 | 扣减后实发金额 |
民办小学一档 | 492 | 2500 元/学期 | 1865 元/学期 |
民办小学二档 | 1968 | 1750 元/学期 | 1115元/学期 |
民办小学学位补贴人数合计 | 2460 | ||
民办初中一档 | 339 | 3000 元/学期 | 1922.5元/学期 |
民办初中二档 | 1356 | 2250 元/学期 | 1172.5元/学期 |
民办初中学位补贴人数合计 | 1695 | ||
总合计 | 4155 | ||
备注:学位补贴金额是含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和教科书补助的,我市民办学校已经在入学收费时减免了这项补助,因此学位补贴实发金额需要扣除已经减免部分。 |
二、录取原则
坚持“分数优先”原则,即按积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三、录取办法
第一步:划出入围人数及名单。即按小学、初中,分别划出入围人数和确定入围名单(公办、民办学校统一划出入围分数线,不分公办、民办学校两类划线)。
第二步:录取入具体学校。申请人进入入围名单后,先按积分高低顺序,再按志愿顺序,对申请人进行录取。即按积分从高到低,先录取申请人第一志愿,当第一志愿录取不到时就录取第二志愿,当第二志愿还录取不到时就录取第三志愿,若第三志愿还是录取不到且同意服从分配的,则录取到相对就近且尚有学位的学校,若不同意服从分配的,则不录取到任何学校。符合条件公办学校学位的。家长放弃学位后,而要求申请就近到本镇其他民办学校就读享受补贴的,统一按民办学位补贴二档标准处理。
四、民办学位补贴档次划分办法
(一)2021年,在录取到民办小学的申请人中,除符合条件被录取到长龙小学和梅塘小学的公办学位150名外,按积分高低顺序,依次录取前492人享受小学一档学位补贴,之后的1968人享受小学二档学位补贴;在录取到民办初中的申请人中,除符合条件被录取到黄江中学公办学位的30名外,按积分高低顺序,依次录取前339人享受初中一档学位补贴,之后的1356人享受初中二档学位补贴。
(二)因申请人积分相同而超出学位供给计划数的,依次按申请人在“在本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年限”“在本市缴纳社保年限”“在本市纳税情况”“在本市居所情况”项目的得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4个项目依次排序后仍然出现申请人积分相同而超出积分学位供给计划数的情况,由镇教育管理中心通过抽签、电脑派位或其他形式进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