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统一部署,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5日、16日进行。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4月15日—18日。
考生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名。
内地考生可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全日制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为报考考区。港澳台居民可选择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地为报考考区。
特别提醒事项:在东莞市报考外语科目(除英语科目)含日语、俄语等科目的考生集中在广州市南沙区考试,考生(含港澳台考生)报名时须选“广州(南沙)考区”为报考考区。
(二)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时间和地点:2021年4月17日至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周六日正常受理),地点:东莞开放大学(东莞市莞城街道运河东一路157号)。
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东莞开放大学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东莞市户籍的考生:
(1)居民身份证原件(在有效期内);
(2)毕业证书原件(如已遗失,需提供大学出具的遗失证明);
(3)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居住地在东莞市的考生:
(1)居民身份证原件(在有效期内);
(2)居住证原件(在有效期内);
(3)毕业证书原件(如已遗失,需提供大学出具的遗失证明)。
3.在东莞市内高校就读的考生:
(1)居民身份证原件(在有效期内);
(2)学生证(需有学校名称及完整的注册信息)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模板详见附件2)。
4.港澳台地区的考生:
(1)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如已遗失,需提供大学出具的遗失证明)。
报考日语、俄语的考生应在户籍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进行现场审核,港澳台人员在报考地审核。
未到现场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现场审核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三)网上缴费
考生通过现场审核后,须于4月21日前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面试费一旦缴纳不予退费。现场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再补缴。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号)的规定,面试费按每考生280元/人·次的标准收取 。
(四)准考证打印
完成报名的考生,在5月10-12日可以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五)面试
面试时间:2021年5月15日—16日。
考生应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考点和场次参加面试,考点和场次由报名系统随机生成。
(六)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2021年6月15日。
考生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登录 “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本人的面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报考考区申请成绩复核。复核内容仅限于是否漏评、漏登分,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不涉及评分标准掌握宽严问题。
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下载打印PDF版考试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