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百科 > 儿童教育
一、对口入学原则:
小学新生入学实行“三对口”,即
1、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
2、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
3、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致,在对口学校入学。农村地区以学龄儿童户籍为主要依据,在对口学校就读。
二、就近免试原则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等名义选拔学生,全面取消招收推优生、保送生、特长生等方式招生。
TAG:对口 户籍 学龄儿童 学校 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