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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重庆巴南幼升小报名指南(重庆市巴南区2021年小学报名)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6-30 21:26:32
The Beginning

  招生方式

  1.城区符合“三对口”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招生范围在对口学校直接登记报名;农村区域户籍地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地所在学校直接登记报名。

  2.城区不符合“三对口”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户籍、购房入住、产权份额等情况由区教委按户籍优先顺序统筹安排入学。本类别中,住房如系共有产权的(含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入学对象父(母)应至少共占50%以上(不含50%)的份额,且实际已交房入住,入学对象仅限业主子女(不含兄弟姊妹、孙、外孙等其他关系人)。

  3.区内公租房承租人子女(不含兄弟姊妹、孙、外孙等其他关系人)、政府处置类项目业主子女,在配套学校和指定学校登记入学。

  4.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少年。在我区经商、务工以及从事其它合法、相对稳定工作的区内外流动人口,其随迁子女(不含兄弟姊妹、孙、外孙等其他关系人)可申请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区教委定时、定点、分片开展入学登记,统筹安排学校接收。

  5.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学生在招生范围内公办学校实行随班就读。患有严重生理缺陷,但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残疾学生,可进入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由对口学校“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门,纳入学籍管理。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须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缓、免学手续。

  6.其他特殊人群适龄儿童、少年。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同胞、在渝工作的外籍专家,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规定,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按政策规定安排入学。对台湾同胞子女,按照一视同仁、适当照顾的原则,与居住地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入学政策。烈士子女可由监护人或法定监护人根据其具体情况自主申请就读学校。

  7.重庆市实验中学全善校区(原全善学校)实行“统筹+摇号”的招生方式,重庆市清华中学融汇校区(原融汇清华实验中学)实行“划片+摇号”的招生方式。

  报名时间及材料

  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于6月20日同步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就读公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由监护人将相关报名材料提交学校现场审核,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学校直接录取。错过统一报名时间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委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7月30日前,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重庆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1)城区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需提供的材料: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房屋产权有效证件(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银行按揭合同等);入住证明(天然气证或天然气缴费发票)。

  (2)农村区域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需提供的材料: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3)公租房承租人子女入学登记需提供的材料:承租人及子女的户口本,如承租人与子女的户口不在同一户籍,还需提供结婚证等相关证件;公租房租赁协议。

  (4)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登记需提供的材料: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与区内用工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一年以上)的《劳动用工合同》(个体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购买社保的有效凭证(该项不作为必备条件,具备者优先安排);公安部门出具的居(暂)住证明。

  小学新生入学时,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入学时还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THE END

TAG:少年  适龄儿童  学校  子女  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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