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6月15日至6月19日
二、需要材料
1.本区户籍学生入学
凡户籍在我区的适龄儿童少年,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3)预防接种证明。
2.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原则。各学区和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充分利用教育资源,最大限度地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基本要求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应入尽入。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申请入学,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市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明、法定监护人的工作证明。
(3)市外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法定监护人的工作证明等有关材料。
(4)预防接种证明。
三、报名入口:点击进入
信息采集和报名审核
全区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民办中小学于6月20日同步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公办学校6月20日公布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录取名单。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6月20日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全程接受监督。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结果产生后,“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将发送手机短信通知学生家长登陆系统查询摇号结果。经摇号录取的学生须在6月21日18:00前登录系统进行确认;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回到公办学校录取体系内,按相关规定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保证公办学校“兜底”,防止学生辍学。6月26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全面完成招生工作。7月10日前,公办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