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致电区教委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李锋 电话:64382846
余斌 电话:64381729
【拓展阅读】一、报名时间
1. 公布招生入学信息。
区教委于6月10日前公布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招生工作安排、报名程序等相关信息,同时指导辖区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做好“一校一策”招生工作方案。
2. 信息采集和报名审核。
6月15日至6月19日,所有申请公办学校入读或申报民办学校入读的适龄儿童家长,须按照区教委公布的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工作安排、报名程序等相关信息。
网址:
登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网址:www.cqywjybm.com或关注重庆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学生若选择就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且公办、民办学校不能兼报。
对已完成网上信息采集的适龄儿童,各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区教委相关规定,对报名对象、报名材料进行审核。
3. 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1)全区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民办中小学于6月20日同步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
(2)区教委于6月20日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全程接受监督。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结果产生后,“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将发送手机短信通知学生家长登陆系统查询摇号结果。
(3)经摇号录取的学生须在6月21日18:00前登录系统进行确认;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回到所在公办学校录取体系内,按相关规定由区教委统筹安排,保证公办学校“兜底”,防止学生辍学。
(4)6月26日,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完成招生工作。
(5)7月30日前,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重庆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