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助对象。参加2020年全国统一高考并被国家正式批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含高职)正式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二、资助额度。市级下达我区资金额度12万元。
三、资助条件。
申请资助的新生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四)参加2020年全国统一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含高职)录取;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在具备以上基本条件的前提下,优先资助建档立卡及城乡低保/特困学生、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烈士子女、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中特别困难新生。
四、资助标准。市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市外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资助款用于一次性补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所在地到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
五、资助办理程序。
(一)提交材料。1.大学录取通知书或录取轨迹;2.身份证;3.普通高中毕业证;4.中国农业银行卡(本人身份证开户);5.扶贫手册、低保证、特困证等相关佐证材料。注:以上材料均验原件收复印件。
(二)申报时间。8月25日前到黔江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项目申请表”。
(三)落实对象。因市上分配的资金额度小,如申请人数较多,优先满足建档立卡、城乡低保和特困学生。
(四)公示审批。8月28日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黔江教育微信公众号),接受公众的监督,如有异议,本着实事求是、公正的原则,经过调查核实并做出相应处理。(五)资助金发放。经公示无异议后, 9月3日前后发放至受助学生指定中国农业银行卡。
六、其他说明。逾期不再受理申请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