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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重庆万州幼升小招生条件(万州幼儿园2021年秋季招生)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6-29 10:46:09
The Beginning

  招生条件:

  小学:202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

  初中:初中招收小学应届毕业生和《重庆市义务教育条例》规定的适龄少年入学

   一、基本原则

  (一)依法入学原则。202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及以上儿童入学,严禁招收未达到法定入学年龄的儿童入学;初中招收小学应届毕业生和《重庆市义务教育条例》规定的适龄少年入学。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户籍地招生学校提出申请,依法办理缓学手续,并报区教委备案。

  (二)就近免试原则。严格按照农村行政区划和城区划片招生的办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等名义选拔学生,全面取消招收推优生、保送生、特长生等方式招生。

  (三)对口入学原则。城区学校招生严格按“三对口”原则入学,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农村小学、初中按就近原则,结合属地管理、学校招生容量、入学习惯等因素,根据户籍在已经确定的范围招生。

  (四)规范公平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禁止提前招生,公办学校禁止招收择校生,严禁乱收费。所有学校要建立健全招生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实行“阳光招生”,做到信息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正。

   二、招生计划

  各中小学严格按区教委下达的义务教育招生计划招生,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2021年万州区小学、初中招生计划按《2021年万州区小学、初中招生计划表》(附件1)执行。新生年级每班学额控制在标准班额(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内,为确保划片招生及流动人口子女等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必须突破招生计划的,需书面报告区教委基教科同意。

THE END

TAG:小学  初中  义务教育  原则  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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