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凡区外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随其到倍务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到我区居住,需在现居住地辖区学校就读的,按照以下办法对口入学。
一、对口学校名单:
天生桥小学、实验小学、梨园小学、中山路小学招生范围内的新增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所在区域小学对口就读,朝阳街道、天生街道辖区内其他小学招生范围内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由梨园小学、实验小学安排就读;梅花山小学、华光小学招生范围内的新增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所在区域小学对口就读,北温泉街道辖区内其他小学招生范围内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由梅花山小学、华光小学安排就读;其他街镇小学招生范围内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由所在街镇教管中心根据其实际居住地和辖区内学校规模情况统筹安排在辖区内小学就读。
朝阳街道、天生街道和北温泉街道辖区内新增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读中学在朝阳中学北校就读;水土、复兴片新增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江北中学就读;蔡家片区新增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兼善中学蔡家校区就读;其他街镇辖区内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辖区内由受对口就读。
二、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公安部门办理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购房证件或在我区居住的租赁合同、租赁房屋产权证(公房为房屋使用证);法定监护人与我区用人单位签定的合法务工证明(含就业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摊位或门面租赁合同等);小学新生须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须提供小学毕业证明。优先安排已在我区购房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读,再依据流动人口在我区连续工作年限、居住年限的先后顺序安排入学,额满为止。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