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户籍学生入学
区内户籍学生(仅指鸳鸯等8个街道,以下同)实行以“三对口”为基础的划片招生。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 (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域内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件
不符合“三对口”的区内户籍适龄儿童、 少年,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区教育局结合其居住地周边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2.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并交复印件1份,到划片招生学校核实基础信息,并按学校要求办理入学报名登记手续。
(1)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
(2)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3)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时
(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建立热点学校和学位紧缺学校入学预警机制。热点学校和位紧缺学校应对招生中出现的情况进行预测分析,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入学预警公告,合理引导家长入学预期。具体预警内容由学校根据实际提出,报教育局备案,提前向社会公布后实施。热点学校和学位紧缺学校招生范围内不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学校负责做好政策解释, 收集适龄儿童、少年信息,统一汇总后报教育局,教育局根据周边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当
(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八学
流动人口随迁 子女入学以定点接收学校为基础,入学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适龄儿童、 少年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
2.父 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从业证明材料。与辖区用工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辖区工商部门签发的个体经营户的营业执照;
其他从业证明材料。
3.辖区内居住的证明材料。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在辖区内购置的房产证明或承租的住房租赁合同或务工单位出具的职工宿舍居住证明。
4.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三)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招生学校随班就读。患有严重生理缺陷,但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残疾儿童、少年,区教育局协助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划片生学校实施“一人-案"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并纳入学籍管理。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须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缓、免学手续,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