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因家长工作调动、全家搬迁、出国留学或其他特殊原因,在原校就读有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办理转学。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房产证、户口必须一致;按照入学当年划片招生范围;接收学校对应年级平均未出现超大班额的,由学校安排就读;若平均超过超大班额,小学由所属教管中心,初中由区教委统筹安排。普通高中转学需经双方学校同意,且符合转学相关规定。
二、在以上情形范围内确需转学的,由学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分别向转入学校、转出学校提出申请,填写《转学申请表》,义务教育阶段需经转入学校、转出学校领导签字同意;高中阶段需转入、转出学校、双方教委签章同意。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发起学生转学申请,依次经转入学校教育行政部门、转出学校、转出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核准后,完成电子学籍转学流程。
三、有下列几种情况之一的,原则上不得转学:
(一)学期中途;
(二)城区内小学之间、初中之间;
(三)小学、初中、高中毕业年级和高一第一学期;
(四)休学和受处分期间;
(五)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之间;重庆市重点中学与非重点中学之间。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