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寄宿生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
资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天4元、初中每生每天5元,全年按照250天计算,即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
(二)非寄宿建卡学生膳食费补助
资助对象: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非寄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资助标准:统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资金,学校为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非寄宿学生在校上学期间免费提供一顿午餐。小学每生每天6元、初中每生每天7元,全年按照200天计算,即小学1200元/生/年,初中1400元/生/年,已享受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一并纳入计算,不得重复享受。
(三)非寄宿生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家庭经济困难的非寄宿学生。
资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