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学前教育
1、学前教育幼儿资助
服务对象: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公、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孤儿和残疾儿童。
服务内容:免收保教费和生活费。
服务标准:资助标准为保教费按平均每人每月150元,全年10个月计算;生活费按平均每人每天3元,全年220天计算。
2、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膳食补助
服务对象:原国家级贫困区县在除区县城区以外的农村公办幼儿园(含附设幼儿园、班)和取得办园许可的农村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儿童。
服务内容:对万州区、黔江区、开州区、武隆区、城口县、丰都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14个区县农村学前教育儿童给予营养膳食补助。
服务标准: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