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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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小学:5月12日-8月31日
初中:5月23日-7月31日
招生流程
(1)招生信息发布。6 月上旬,由县教委公布学校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发布招生公告,各招生学校发布招生简章。
(2)学生信息申报。所有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持最新户口簿登录“巫溪县义务教育招生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按照入学政策、时间安排、操作流程等,分批次进行网上学位申请和材料申报(详见平台“招生公告”招生问答’和“操作指南”)。每位适龄儿童少年按就读条件和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内选择一所学校进行学位申请和材料申报,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申请学位和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在规划辖区内就读的权利,不再享有“户籍优先”或“购房优先”的入学政策,确需入学的由县教委统筹安排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3)分批审核录取。
A.线上审核。招生学校按招生条件和程序规定,对报名对象、报名材料分批次进行线上审核,将宙核结果通过平台及时反馈给适龄儿童少年。“线上审核不通过”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同一批次内共有 3 次撤销、重新修改信息、申请学位的机会。
B.现场审核。“线上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平台上“审核备注”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申报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招生学校查验平台信息与原件是否相符,并收取复印件存档。现场审核时,平台申报材料与实际提供的材料不一致的,现场宙核不予通过,适龄儿童少年在该批次不能再次进行学位申请,可继续向符合后续批次条件的学校申请学位。凡弄虚作假的,一律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就读,若户籍所在地学校无空余学位,则由县教委统筹安排到户籍地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招生学校在某一批次现场审核通过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该校不再开放下一批次的学位申请和审核通道。
C.复审录取。县教委针对招生学校现场审核通过名单进行复审,并负责城区学校和指导农村学校按批次先后顺序依次确定录取学生名单。对现场审核通过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学校,通过电脑摇号派位的方式最终确定录取学生名单,并由招生学校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因摇号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向符合条件并仍开放申报通道的其他学校由请学位或由县教委统筹安排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