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重庆市江北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材料
江北区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申请入学登记时需要向登记学校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由学校进行审查:
1.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工作证明和“同意入户核查实际居住地承诺书”等有关材料。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工作证明包括: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江北区合法工作的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社会保险、个体经营社区证明等。
3.小学新生入学后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 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中途转入学生需通过全国学籍系统统一平台核验信息,不得弄虚作假。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