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部分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1.招生对象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间出生)幼儿均可报名。
2.报名条件
具有和平区户籍,且户口簿户主为幼儿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含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报名时须提供户口簿、房本及儿童预防接种证。
3.招生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随机派位、网上查询结果的方式进行招生。
①7月3日(周六)9点,幼儿园张贴招生简章,时间为7天,届时公布两个网址,分别是公示招生办法网址和报名网址。
②7月10日(周六)-7月12日(周一)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资料(家长根据实际情况,可填报1个或多个志愿,同时标注志愿顺序)。
③7月11日(周日)-7月13日(周二)资料审核,审核通过的幼儿参加随机派位。
4.注意事项
随机派位依据“志愿优先”的原则,优先派位对象为户籍及住房均在和平区的幼儿。若园所计划招生数未满,再对仅户籍在和平区的幼儿进行派位。
家长按照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派位结果。派位成功的适龄幼儿,家长按照幼儿园通知的日期和要求到幼儿园复审,对复审合格的幼儿,幼儿园择日发放录取通知书。
》》》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参与随机派位的园所除外)
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根据办园条件,合理确定招生规模,优先招收和平区户籍的幼儿,以及在本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华侨及外来人员子女。
》》》机关办幼儿园
坐落在和平区的机关设置幼儿园按照所属上级管理部门的要求确定适宜的招生方式,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子女外,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