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初中招生
1.各中、小学组织本校六年级毕业生在《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中核对确认居住地址、监护人手机号码(初中招生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如平台记录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学生应及时在平台上进行更正。
时间安排:8月1日至8月2日。
2.本区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到所属学区片初中报名。
时间安排:8月3日至8月4日。
3.城区以外就读的符合升入直属初中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如有意愿升入直属初中,家长需持相关手续到所属学区片直属初中报名。
时间安排:8月3日至8月4日。
4.在外省市或本市其它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本区升学的需在原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在原学籍校做毕业处理并在规定时间向原就读小学提出回户籍地就读申请。回蓟州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需在《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上进行信息登记,升入镇乡初中的到镇乡中心学校报名;升入直属初中的到所属学区片直属初中报名。
时间安排:8月5日至8月6日。
5.不符合升入直属初中条件的直属小学毕业生和不符合升入就读校所在镇乡初中的镇乡小学毕业生,需在毕业学校完成《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信息的核对确认,然后到户籍所在地镇乡中心学校报名。
时间安排:8月3日至8月6日。
6.录取查询。8月20日家长可登录《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进行查询。
报名手续
(一)直属学校报名手续
1.“人户一致”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户口本(包括蓝印户口本)、房产证(或土地证);渔阳镇各村户籍无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的,需提供户口本、渔阳镇土地管理所和村委会开具的证明。
2.“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有城区户籍但在城区无自有住房的需提供户口本、房屋租赁证、学生父母双方的《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城区内有自有住房但为城外镇乡户籍的需提供户口本、房产证;最终入学结果,由教育局根据各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
3.“随四老”适龄儿童少年:学生的父母无自有住房,且学生、学生的父亲或母亲、学生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需提供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户口本、学生父母双方的《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然后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最终入学结果,由教育局根据各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
4.“跨区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提供户口本、城区房产证;最终入学结果,由教育局根据各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
(二)镇乡学校报名手续
1.本镇乡户籍的需提供户口本。
2.跨镇乡务工的需提供户口本、合法居所证明(村委会开具的房屋租赁证明)、务工就业证明(经商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件;务工的需提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所在务工单位出具的务工者工资证明或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三)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报名手续
1.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区合法居所证明,包括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房产证书原件或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房产证书原件或居住证持有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在城区以外灵活就业的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村委会开具的房屋租赁证明。
4.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区务工就业证明:经商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件;务工的需提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5.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养老和医疗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