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在南开区接受义务教育应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一)在有效期内的南开区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三)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南开区合法居所的证明。
1.居住在自有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
1.如自己开公司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和申请入学登记前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连续一年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2.如在单位工作的需提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和申请入学登记前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连续一年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就业证明,和申请入学登记前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连续一年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本市或原户籍地卫生部门签发的随迁子女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登记时间及登记地点
请关注2021年3月在南开区各小学门口张贴的相关通知。
>>>注意事项
(一)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南开区居住证地址与合法居所证明的地址必须一致。
(二)天津市社保需连续缴至申请入学登记前且不少于一年(2020年4月至2021年3月或2020年5月至2021年4月)。
(三)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办理转学需提交的材料与入学基本一致,天津市社保需连续缴至办理转学手续前且不少于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