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1.本区户籍且“人户统一”的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的户籍和合法固定居所均在本区,且地址完全一致。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凡符合以上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家长带领,按照入学报名时间携带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户籍所属学区片小学登记报名。
2.本区户籍但“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的户籍和合法固定居所均在本区,但因地址不一致等原因,不符合“人户统一”入学条件的情况,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适龄儿童户籍为拆迁空挂户口、卖房空挂户口、集体户口等情况,无法提供本区合法固定居所证明的,需将户口迁至实际居住地入学若适龄儿童父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在津均无房产,需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父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天津市无房证明”,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适龄儿童户籍挂靠在其他亲属,合法固定居所产权所有人为已去世的曾祖父母或外曾祖父母等情况,需将户口迁至实际居住地入学。若适龄儿童父母在津均无房产,需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天津市无房证明”,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适龄儿童户口落至非居住性质或非住宅性质房屋的,由教育局根据周边学校资源情况,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4.其他情况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已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5.教育局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公办小学就读。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