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所需材料
对于符合试点范围的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办理转学程序及要件适当简化,仅需提交随迁子女在津就读申请表、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等必备材料,统筹安排进入试点区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对于符合试点范围的学前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办理要件同步简化,统筹安置进入试点区内普惠性幼儿园。
二、其他随迁子女所需材料
随迁子女(外地户籍),在天津上小学需要“五证”:
(一)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三)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证明。
包括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
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在本市灵活就业的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五)本市或原户籍地卫生部门签发的随迁子女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