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条件
持有红桥区正式户口(含蓝印)和红桥区居住证持有人子女为外省市户口的学生(学生需在外地已经读初中,需转入天津市就读)
》》》登记流程
(一)网上预约登记
2022年1月4日-2月11日,家长在登记网页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信息填报,每一名学生的身份证号码与所填写的手机号码只能填写一次。
(二)分配学校
区教育局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将学生统筹调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校就读。
(三)学校报到
由转入初中校负责通知家长到校报到时间,家长按要求带齐相关证件报到。未按时报到的学生将取消转学资格。
转入的学生必须在转入校就读,不得空挂学籍。
》》》登记材料
(一)天津市户籍学生需提供:户口本原件。
(二)蓝印户口的学生需提供:蓝印户口本、城市建设费、房本的原件。
(三)外省市户籍学生应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1.在有效期内的红桥区居住证原件。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红桥区合法居所的证明。
①居住在自有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契税完税证明原件。
②居住在租赁住房的需提供:出具的居住证持有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
4.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
①如自己开公司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及申请入学登记前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
②如在单位工作的需提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及申请入学登记前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
③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就业证明,及申请入学登记前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